第1题:
第2题:
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政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是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
(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对相对人实施管理的单方面行为。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与职权行为无关的个人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公务人员自已承担;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到民事赔偿。
(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以确定。另外,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不具有物质赔付的内容。
略
第3题:
论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4题: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包括对人身权的损害和对财产权的损害
(2)侵犯行为主体,国家只对一定范围的主体的侵犯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3)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是国家侵犯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包括构成职务行为本身的行为,与职务内容密不可分的行为。
(4)违法侵犯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是侵权主体对损害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与前提。
略
第5题:
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