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2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120万元,20×3年至2008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除弥补亏损外,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及盈余公积。则2008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万元。
A.20
B.15
C.5
D.0
第1题:
5、甲公司于2014年成立(所得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15年至2019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1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万元。
A.20
B.80
C.30
D.42.5
第2题:
4、某企业于2000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率为33%)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01年至2006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06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A.20万元
B.20.2万元
C.23.30万元
D.40万元
第3题:
某企业于2000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率为33%)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01年至2006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06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A.20万元
B.20.2万元
C.23.30万元
D.40万元
第4题:
某企业2011年发生纳税亏损100万元,年末未弥补亏损100万元;2012年至2017年每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12万元(假定与应纳税所得额相同)。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2017年年末该企业未弥补的亏损为()万元。
第5题:
甲公司于2014年成立(所得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80万元,2015年至2019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0万元,则201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万元。
A.20
B.80
C.30
D.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