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吴某,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周六在家休息时打开微信,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对吴某应该如何处理。()A.吴某的该种行为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B.吴某的该种行为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C.对吴某应该给予党纪处分D.对吴某给予批评教育即可

题目
吴某,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周六在家休息时打开微信,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对吴某应该如何处理。()

A.吴某的该种行为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B.吴某的该种行为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C.对吴某应该给予党纪处分

D.对吴某给予批评教育即可


相似考题
更多“吴某,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周六在家休息时打开微信,看到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觉得“甚好”,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对吴某应该如何处理。()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0年7月21日24时许,原告吴某因住在其楼上的周某家喧闹,影响其妻手术后休息,便上楼拉了周家的电保险闸。为此,周某和其妻王某与原告吴某及其妻发生争吵,进而撕打起来,后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经法医鉴定,原告吴某及其妻、周某之妻王某均为轻微伤。2010年8月13日,区公安分局以原告吴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第××××××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吴某的处罚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领导行政工作,管理公共事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本案中公安分局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行为,既是具体行政行为又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但公安分局在作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时存在显失公正的问题。原告吴某故意挑起事端,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害,区公安分局据此给予了原告最重的行政处罚——拘留15天;原告的邻居周某及其妻王某对原告挑起事端的态度是“针尖对麦芒”,在相互殴打中,造成原告吴某及其妻二人轻微伤害,而区公安分局对此却不作任何处罚。区公安分局所作的处罚显然畸轻畸重,属对同类违法行为给予一重一轻的处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吴某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害,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原告邻居周某及其妻王某在相互殴打过程中亦造成原告及其妻轻微伤害,亦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被告区公安分局对他二人却未作任何处罚。故被告区公安分局对原告吴某的处罚显失公正,应当依法予以变更。

  • 第2题:

    张某在外旅行时钱包被盗,向同一旅行团的吴某借钱,并表示“我可以把新买的手机放在你处,回去后3日之内肯定还钱,如没还钱,手机就归你了。”吴某见张某的手机是新款,市价为6000元左右,就答应了。张某给吴某写了欠条,同时写明将手机押给吴某以及其他约定,并将自己的手机交付给了吴某。旅游结束后,张某因单位有急事出差一周,没有及时将3000元钱归还吴某。等出差归来后张某联系吴某欲还钱时,吴某以已过约定还款日为由拒绝,并告知张某手机已归自己所有。张某不允,双方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D

  • 第3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

  • 第4题:

    据报道,某商场广告牌围挡被风吹倒,有行人被砸,送医就诊后,均无生命危险。事件发生时,市民吴某用手机录制了视频,谎称“商场牌子砸人了,3死2伤”。该视频被快速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不遵守社会公德,应该由街道办进行教育与处罚
    B.吴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接受公安机关相应处罚
    C.吴某触犯了民事法律,属于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D.吴某的行为违反刑法,应该由法院判处其相应的刑罚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题目中,吴某散布不实消息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应接受公安机关相应处罚。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5题:

    5、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