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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留有房产一处以及存款若干,生前并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权继承王某上述遗产的是:A、甲的妻子B、甲的父母C、甲的女儿D、甲的姑姑

题目

王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留有房产一处以及存款若干,生前并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权继承王某上述遗产的是:

A、甲的妻子

B、甲的父母

C、甲的女儿

D、甲的姑姑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更多“王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留有房产一处以及存款若干,生前并未留有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9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A.美国法或中国法

    B.甲国法

    C.美国法

    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正确答案:B
    [考点] 民事行为能力;继承
    [答案及解析] B。本题初看可能是继承问题,其实是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l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因为张某长期定居于甲国,因此其行为能力适用甲国法。故B项正确。至于D项中的《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则根本不存在,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 第2题:

    ★★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有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国法律裁决本案?()
    A.适用德国法,因为凡代克是德国人
    B.存款的继承适用德国法
    C.继承适用中国法,因为凡代克死于中国
    D.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B,D
    解析:
    。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D正确。

  • 第3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夫妻一方死亡时,应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仅其中的一半是遗产。(2)选项BD:丁可根据甲的遗嘱继承甲的全部个人财产,乙和丙无权继承。

  • 第4题:

    孤寡老人胡某生前立下遗嘱,写明在其死后存款归其学生王某所有。胡某死后,王某接受了存款,则王某取得存款的方式是()。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遗赠抚养协议

    答案:C
    解析: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题目中胡某将存款赠送给自己的学生王某,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故王某取得存款的方式是遗赠。

  • 第5题:

    共用题干
    苏某(男)的父亲于1975年逝世,留有遗产为房屋(A)一处,由苏某继承,但是直到1977年才取得房产证。1976年苏某与秦某(女)结婚,两人结婚时苏某的姑父送给贺礼2千元,婚后育有一子苏鹏(化名)和一女苏琳(化名)。两人于1985年1月购买房产一处(B)并对房屋(A)进行了修缮。1986年1月,苏某因从部队专业,获得转业费10万元。秦某是一名业余作家,创作了多部小说,1989年3月,她与一家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其中在1989年4月支付小说(甲)的版税5万元,而小说(乙)的版税6万元直到1990年2月才支付。两人因感情不和于1990年1月离婚,于是苏鹏跟随父亲生活,而苏琳跟随秦某生活,离婚后秦某获得房屋B,但给予了苏某相应的补偿。刘某(女)由于丧偶,其夫留有房屋(C)一处。1992年1月苏某与刘某再婚,刘某再婚时刘某的女儿王华(女,化名)已经结婚,并与刘某分开居住。而苏鹏跟随苏某和刘某居住,刘某于1993年1月收养了苏鹏。苏鹏的生母秦某于2006年1月遭遇不幸,不幸逝世,留有遗产:房屋B,存款10万元。2007年1月刘某遭遇车祸,不幸逝世。留有遗产为房屋(C),存款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遗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证遗嘱可以由他人带来
    B:公证遗嘱效力优于其他遗嘱
    C:录音遗嘱的磁带必须封存
    D: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答案: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