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国、瑞士、瑞典的法律以交货时间确定货物风险的转移;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时,货物风险在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第1题: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卖方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德国的买方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对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以及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约定。若德国与中国均是《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那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若货物涉及运输,则甲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交货地点
B.如果货物不涉及运输,且货物已经特定化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并不明确货物所在的具体地点,则甲公司应于双方订立合同时在自己的营业地交货
C.若乙公司要求在德国本土交货,则双方在合同中可以采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组贸易术语
D.若合同对货物的包装方式没有特殊约定,则甲公司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若没有此类通用方式,则甲公司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第2题:
A.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B.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D.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第3题:
第4题:
A.交货时所有权转移
B.订立独立物权合同确定所有权转移
C.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D.以合同订立时间作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