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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欠乙1000元钱,由于无力偿还,便与乙协商以交付500斤小麦代替1000元钱。乙表示同意,家便向已交付了500斤小麦。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清偿B、甲的行为属于清偿抵充C、甲的行为抵销D、甲的行为属于代物清偿

题目
甲欠乙1000元钱,由于无力偿还,便与乙协商以交付500斤小麦代替1000元钱。乙表示同意,家便向已交付了500斤小麦。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清偿

B、甲的行为属于清偿抵充

C、甲的行为抵销

D、甲的行为属于代物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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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小麦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入库后发现乙公司多交付了10吨小麦,甲公司多收的10吨小麦在甲、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

    A.意外事件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C
    [答案] 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和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当这种法律事实发生后,即在不当得利者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者返还其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者有义务将其不应获得的利益返还给所有人。

  •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小麦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入库后发现乙公司多交付了10吨小麦,甲公司多收的10吨小麦在甲和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

    A:意外事件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善意取得

    答案:C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当这种法律事实发生后,即在不当得利者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者返还其不当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将其不应获得的利益返还给所有人。

  • 第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小麦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入库后发现乙公司多交付了10吨小麦,甲公司多收的10吨小麦在甲和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  )。

    A.意外事件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善意取得

    答案:C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当这种法律事实发生后,即在不当得利者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者返还其不当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将其不应获得的利益返还给所有人。

  • 第4题:

    甲欠乙钱8000元,甲将自己仅有的l万元钱赠给了丙,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行使撤销权

    B.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C.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可以以自己生活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撤销赠与行为


    正确答案:AB
    解析:考查要点是债权的撤销权、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和赠与的撤销。债权的撤销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甲无偿将财产转让给丙,危害到乙的债权,乙有权行使撤销权。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甲转让财产,导致履行不能,且债务尚未到期,因此构成预期违约中的默示毁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本题中,不属于双务合同,谈不上不安抗辩权,因此,排除C项。根据《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规定适用于没有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但是在本题中,由于甲已经将财产转让给丙,自然不存在撤销赠与的问题。因此,排除D项。

  • 第5题: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D: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主张双方债务抵销

    答案:B
    解析: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其目的在于一时性或者永久性地阻止请求权行使,前者如先诉抗辩权,后者如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A项属于否认权问题,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C项属于形成权问题,撤销权属于形成权。D项中行使的是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本题B选项属于抗辩权,且该抗辩权为永久性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