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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题目
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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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和乙是患难之交,乙曾多次帮助过甲。为表示感激,06年1月,甲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屋赠与给乙并过户给了乙。07年1月,乙和甲的弟弟丙在生意往来中发生争执,乙将丙打成重伤。07年4月,甲以乙将丙打伤为由,要求乙将上述房屋重新过户,返还给自己,遭到乙的拒绝。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没有将房屋过户给甲的义务,因为赠与已经完成

    B.乙有将房屋过户给甲的义务

    C.甲对该赠与享有任意撤销权

    D.甲对该赠与享有法定撤销权


    参考答案:BD

  • 第2题:

    甲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变动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甲父去世,甲为唯一继承人,无须登记即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故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他人,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由于乙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与丙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为有效合同,C选项错误。因丙办理了过户手续,故其为房屋所有权人,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 第3题:

    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将该套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借款5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年后,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债务,甲、丙双方协议以房屋抵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未通知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可以主张丙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B、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丙可以要求乙搬离房屋
    C、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并未侵犯乙的优先购买权
    D、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无须通知乙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先出租后抵押,则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本题属于现出租,后抵押,因此乙仍然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租赁房屋偿还债务,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 (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答案:
    解析:
    (1)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合同生效的全部要件,故该合同有效。

    (2) 因为甲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故该合同有效。

    (3) 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可撤销的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而且只有可撤销合同的缔约方才有权申请撤销合同,而该合同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而乙无权要求撤销甲和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4) 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房屋已经登记在丙的名下,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丙基于其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要求乙腾出房屋自然是正当合法的。

    (5) 甲乙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有义务按照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甲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对乙的违约,所以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 第5题:

    甲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100 万元,出售一套自有房屋。乙听闻后找甲父丙协商买房事宜。乙、丙签订合同,约定丙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房款为150 万元,乙支付现金50 万元,并负责偿还甲所欠银行贷款100 万元。乙依约履行,装修入住该房屋,并还清贷款。甲知晓上述情况。现乙要求甲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遭拒,甲要求乙撤离房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是甲的父亲故丙有权出售该房屋
    B、乙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C、甲、乙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乙无权要求甲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D、乙支付房屋价款并装修入住,甲未有异议,表明甲追认了丙的无权处分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房屋属于甲的个人不动产,甲属于产权人,因此丙虽然为甲的父亲,但无权出售该房屋。B项错误,《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尚未进行过户登记,乙未取得该房屋所
    有权。

    C项正确,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是甲与丙签订的,甲、乙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因此乙无权要求甲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D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案中甲作为被代理人,未通知表示追认,应视为拒绝追认。

  • 第6题:

    甲将一处自有房屋卖给乙,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登记时,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则( )。

    A.甲和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甲和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甲和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
    D.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

    答案:C
    解析:

  • 第7题:

    乙提出租赁甲的某房屋。甲正担心债权人强制执行该房屋,请乙帮忙,乙同意。甲与乙约定:“甲假装将该房屋出卖给乙,并登记在乙名下。”双方为此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到乙名下。同时,甲、乙又达成口头约定:“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乙,租金每月4000元(稍低于市场价格)。”三年后,甲、乙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租金的支付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甲
    • B、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乙
    •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租金
    •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租金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给乙,同时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E、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D,E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某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其后,甲见房价暴涨,为避免乙强制执行,甲与丙假装作成买卖,并将房屋登记于丙名下。下面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B

    丙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C

    乙有权请求甲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D

    乙有权请求丙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栋房屋卖给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
    A

    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

    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

    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

    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

    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

    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混合时,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选项A正确。借贷双方约定不超过年利率24%是有效的,选项B错误。甲未把房屋过户给乙,乙不享有所有权。选项C正确。借款到期,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款,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正确。

  • 第13题:

    甲乙签订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将支付对方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是在交房前甲又将房屋卖于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继续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不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2005年10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8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06年1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尽管甲尚未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但银行无权拒绝支付票据金额

    B.如甲向乙主张票据权利,因甲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乙可拒付票据金额

    C.如被银行拒付,甲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支付房款

    D.如该支票遗失,甲即丧失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AC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房地产开发商与自然人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让与后,出卖人仍然可以占有一段时间的为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所有权自3月10日就发生转移,只不过买方取得间接占有。《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风险转移的界限是交付而非占有,本题中电脑已经交付,风险应当由所有人杨某负担。因此4月10号出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债权具有平等性,甲乙和甲丙两份购房合同效力平等,A选项不正确。《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甲丙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归丙所有,甲无权收回房屋,乙也不能请求甲收回房屋,B选项不正确。C选项认为乙不能要求甲收回房屋的说法正确,但甲乙之间购房合同成立并生效,因甲不能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题双方约定35%的违约金属于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D选项正确。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当事人一般会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付而转移,而是随着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而转移。这属于所有权保留问题,是一种物的担保。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甲公司未支付的到期价款已经超过合同全部价款2000万的1/5了,故应选ABC。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常见的情形是转租合同的承租人(即次承租人)毁损或恶意添附租赁物,此时转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租人却不可以,出租人只能行使物上请求权或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因为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没有租赁合同。本题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但不得解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擅自转租的,转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在出租人解除其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后,转租人(即第一个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 第16题:

    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1个月后甲将其自己的房屋过户登记给乙。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高价出卖给了丙,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解除与甲的房屋买卖合同
    D.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答案:A,C
    解析:
    在该题中,甲的“一房二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预期违约行为,乙有权解除与甲的房屋买卖合同,并立即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

  • 第17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给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一物多卖。(1)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选项ABD错误。(2)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选项C正确。

  • 第18题:

    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登记。后甲又以该房屋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甲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生效
    • B、乙对甲的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 C、乙优先于丙对甲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 D、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甲将某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其后,甲见房价暴涨,为避免乙强制执行,甲与丙假装作成买卖,并将房屋登记于丙名下。下面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 B、丙有权对乙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 C、乙有权请求甲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 D、乙有权请求丙给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甲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

    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

    《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

    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物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借名买房的情形,多认可实际购房人有权请求登记的名义人确认其所有权,并转移登记,若依此,则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C两项,通过甲乙之间的合同约定可知,实际上是甲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属于借款购房关系;而且即使登记在乙名下,甲也可以根据协议请求乙过户。
    D项,存在争议。因为甲乙协议的存在,乙无权将房屋未经甲的同意就过户给他人,否则就属于无权处分,但鉴于房屋登记在乙名下,丙有理由相信该房屋实际归乙所有,故乙如果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符合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丙可以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按照司法部的观点,D项不选的理由是乙为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
    【说明】本题设计上存在问题,D项与A项都可以解释为正确。每年题目中,都会存在这种不准确的题目。不过,这种题目出现的频率较低,不要因此而放过对题目中所设知识点的学习。

  • 第23题:

    多选题
    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

    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

    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

    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民间借贷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据此,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项,《民间借贷解释》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息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符合2015年8月通过的《民间借贷解释》实施前的规定,不符合现在应适用的《民间借贷解释》中的规定。
    C项,该解释第24条第2款规定,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即便借款人在诉讼发生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出借人也只是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而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
    D项,《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可以强迫乙和自己签订合同

    B

    甲可以威胁乙和自己签订合同

    C

    甲可以强迫乙按照自己的意志签订合同

    D

    甲和乙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