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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12 月5 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 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 年3 月4 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 月5 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17 年3 月2 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 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正确?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一审法院 B.王某应当自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2 年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国家赔偿 C.申请材料不

题目
2015 年12 月5 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 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 年3 月4 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 月5 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17 年3 月2 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 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正确?

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一审法院
B.王某应当自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2 年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国家赔偿
C.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D.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口头通知赔偿请求人,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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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①一审判决有罪,二审维持原判的,二审法院赔偿。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二审法院,所以A 选项错误,不当选。②赔偿请求人应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2 年内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应提供申请书一式四份,书写请求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③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因此应当在5 日内一次性告知,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④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 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不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是否予以赔偿的决定,都要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所以D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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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7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并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既可以书面申请赔偿,也可以口头申请赔偿

    B、王某应当自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权之日起2年内申请国家赔偿

    C、王某有权获得自2007年12月5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期间的国家赔偿

    D、王某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 第3题:

    王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法修订并生效后,王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则法院应当(  )。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D.考虑到王某已服刑2年,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并予释放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新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所以王某的申诉不成立,驳回申诉,维持原判。故选C项。

  • 第4题:

    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5日,县检察院批准逮 捕王某。4月2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日,县公 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5月20日,市中 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0月1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4月2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D.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D
    解析: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故ABC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故D表述正确,应选。

  • 第5题:

    2007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申请赔偿必须递交赔偿书面申请

      B.王某应当自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

      C.赔偿申请以法院判决被确认违法为前提

      D.王某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答案:A,C
    解析:
    AC。关于A选项,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可见,A选项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可见,王某应当自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关于C选项,赔偿申请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犯开始,就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不再需要以法院判决被确认违法为前提。故C选项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4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可见,D选项正确,不当选。

  • 第6题:

    2012年1月5日,武某因盗窃嫌疑被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武某不服上诉,2012年6月4日,某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2014年1月8日,经再审认定武某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某省高级法院改判并予以释放。武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B.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区法院
    C.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12年1月5日算至2014年1月8日
    D.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12年6月4日算至2014年1月8日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错判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已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判决确定后继续监禁期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情形予以赔偿。”故对武某的逮捕,国家不予赔偿;对其执行刑罚的部分,国家应予赔偿。故A、C项错,D项对。《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宣告不负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参照该款规定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某市中级法院,B项说法不正确。

  • 第7题:

    王某与李某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2015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王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二审审理期间,李某遇车祸死亡。原审法院在接到王某的上诉后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原审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后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李某,并注明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答辩,则原审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后的5日内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案卷材料和诉讼证据一并报送二审法院。如李某未答辩,原审法院也应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诉所有材料报送二审法院。

  • 第8题:

    2003年1月9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乔某逮捕,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乔某有期徒刑8年。乔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并将乔某交付执行。但乔某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1月8日,乔某被释放。2011年4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认定乔某无罪。乔某遂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损失、精神抚慰金,并恢复名誉。如丁某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满,可否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不能申请复议。因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如丁某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而不是申请复议。

  • 第9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 A、某工作不久的警校毕业生在抓捕过程中违法使用手枪将张某打伤,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交付执行
    • B、某法院对正在怀孕、涉嫌毒品犯罪的妇女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 C、李某因猥亵妇女被刑事羁押,后被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年后,再审改判1年
    • D、方某因盗窃财物被逮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刑期执行满3年后再审发现方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修改后的刑法实施以后,王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

    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

    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D

    考虑到王某已服刑2年,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并予释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9年真题]
    A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

    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作出专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第3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即对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进行羁押的,国家并非一概赔偿或不赔偿,而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范围,界限点是判决确定的时间。对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期间,国家不予赔偿;而对判决确定后被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二审法院是在2008年6月5日维持一审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判决的,判决确定的期日是2008年6月5日,在此之后被羁押的期间应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王某是在2009年3月2日被释放的,故判决确定后被羁押的期间是从2008年6月5日至2009年3月2日,对在此期间限制王某人身自由的损失,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被逮捕后,于2016年6月10日被第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法院应当如何将王某交付执行?(  )
    A

    于2016年6月10日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B

    继续关押至2016年6月21日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C

    将王某立即释放,至2016年6月21日再将王某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D

    先将王某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至2016年6月21日再将王某交付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①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②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③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王某被宣告缓刑且在押,一审法院应当先行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至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

  • 第13题:

    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6~10题:某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于2007年7月6日作出决定,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王某逮捕,并于7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7年9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王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9年7月12日,王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即王某2个月工资损失7000元,以及刑事诉讼费用、精神损害费共计5万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关于王某的赔偿请求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已经超过赔偿请求期B.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C.王某的赔偿请求期有待确认D.王某的赔偿请求是否过期由检察院认定


    正确答案:B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9的规定,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是2007年9月2日,从这一天起2年内王某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第14题:

    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 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 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可知,对于限制人身自由时的司法赔偿范围仅限于拘留、逮捕及已经执行刑罚的情形。取保候审是责令相对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本案中,王某再审认定为无罪,则对其在拘留与逮捕期间人身自由受到剥夺,应当予以赔偿。对王某的赔偿期间应由2009年2月10日王某被刑事拘留开始计算,至5月10日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保候审为止。一审中县法院判决王某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缓刑未在监狱执行,并未对王某的人身自由进行剥夺,对此部分国家不须赔偿。故选D。

  • 第15题:

    关于缓刑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1993年5月1日出生,2011年5月1日,王某参与抢劫行为,3个月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法院对王某应当宣告缓刑
    B.刘某1936年8月1日出生,2006年5月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11年4月30日刑满释放。在回家途中,看见一美女,又犯强奸罪,5个月后,被 判处3年有期徒刑,法院对刘某应当宣告缓刑
    C.孙某等5人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审理,认定孙某为该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但在宣判时,发现孙某正在怀孕,法院在判处孙某2年有期徒刑的同时,应当宣告缓刑
    D.宋某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法院不能对宋某宣告缓刑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缓刑剌度
    讲解:关于A项。王某在2011年5月1日犯抢劫罪时,尚未满18周岁。但是“3个 月后”的2011年8月1日,即在审判时王某已年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 审判时未满18周岁或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以及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如果符合缓刑的一 般性条件,应当适用缓刑。由于王某在审判时已年满18周岁,对其不应当再宣告缓刑。故A项错误,当选。
    关于B项。刘某在2006年5月1日犯盗窃罪时,其年龄是69周岁。其在2011年4月 30日当天的回家途中又犯强奸罪时,其年龄是74周岁,而且其系在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之 内再次犯罪,属累犯。“5个月后”即2011年9月30日时,其虽然巳满75周岁,理应适用缓刑,但由于其属累犯,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又排除了缓刑的适用。最终的结论是:对审判时巳满75周岁的刘某不应适用缓刑。故B项错误,当选。
    关于C项。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如果符合缓刑的一般性适用条件,对其应当适用缓刑。但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最终的结论是:对审判时已怀孕的妇女孙某不应适用缓刑。故C项错 误,当选。
    关于D项。只有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两种人才不能适用缓刑,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分子仍然可以适用缓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56秦第1款的规定,对危害国 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D项错误,当选。

  • 第16题:

    周某后被确定为贩卖毒品,区公安分局在2015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周某,2015年3月10日县检察院批捕,2015年6月10日县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周某不服上诉,2015年7月1日市中院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两年执行,并于同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将其释放。2015年8月1日,市中院再审发现案发时周某为精神病人,于是再审改判无罪,将其释放。周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人身自由被限的损失,应予赔偿
    B.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7月1日人身自由被限的损失,应予赔偿
    C.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7月1日人身自由被限的损失,应予赔偿
    D.周某不应获得赔偿

    答案:D
    解析: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范围,考生在应试时要区分“有罪”、“没罪”和“免罪”不同的情形,因为对于不同情形,赔偿范围也会有不同的确定标准。“没罪关了就要赔,有罪关了也白关;免罪关了分前后,赔后不赔前”,本题周某为精神病人,符合《国家赔偿法》中的“免罪”情形。 (1)“免罪”的含义。 《国家赔偿法》当中“免罪”的对象包括两类人: 第一类免罪对象是刑法第17条、第18条中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也就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违法行为在国家赔偿法中被认为是免罪,因为我们认为,对于这两类人事实上从违法性要件上是构成违法的,他们的盗窃、强奸和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客观上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但是,从主观有责性要件上这两类人没有意识辨知能力,故而没有承担责任的基础,免于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第二类免罪对象是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刑诉法的免罪是指已经构成犯罪,但是由于被告人死亡、特赦、自诉案件未起诉等法定原因,国家最终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也被归类为《国家赔偿法》中的“免罪”情形。 (2)“免罪关了分前后,赔后不赔前”。 “免罪”和“无罪”在赔偿范围上也是不同的,对于“无罪”的人,“没罪关了就要赔,关多久赔多久”,而精神病人、特赦等“免罪”的人,按照法律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换句话说,对有犯罪事实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死刑并已执行的,国家仍需依法给予赔偿。“免罪关了分前后,赔后不赔前”就是以判决生效为界限区分前后,在判决生效前对当事人的羁押,不论拘留和逮捕,不赔偿;在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当事人还有羁押,赔偿。 本题2015年7月1日市中院的判决是赔后不赔前的“前”、“后”界限点,2015年7月1日之前的羁押不予赔偿,而市中院判决内容是有期徒刑3年,缓期两年执行,并于同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将其释放,所以在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并没有被实际羁押,故同样无法获得赔偿。本题答案为D选项。假设二审判决内容是有期徒刑3年的话,那么本题赔偿范围就是从二审到再审之间的实际羁押期间了。

  • 第17题:

    2010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30日, 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 5月10日,区公安分局根据区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2010年I2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盗窃,撤销原判。对此,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加10年2月10日至2010年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C.王某若申请国家赔偿,应当首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D.如果最终赔偿决定是由法院司法赔偿委员会于2012年8月作出的,那么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2010年度国家日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应选。《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行使侦査、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可知,对于王某受到实际羁押的部分应当给予赔偿。王某于5月10日起未在押,故对王某5月10日之后的刑事强制措施不给予赔偿。选项B错 误,不选。《国家赔偿法》第21条弟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故本题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北京市中级法院。选项C正确,当选。《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可知,王某应当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赔偿申请。选项D错误,不选。《国家赔偿法解释》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陪审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可知,本题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2011年度国家日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第18题:

    王某与李某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2015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王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二审审理期间,李某遇车祸死亡。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是离婚诉讼,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

  • 第19题:

    王某于2003年11月8日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讯问中拒不交待其真实身份。同年11月17日被批准逮捕,11月25日查实了王某的身份,12月10日还发现王某有抢劫行为。问:对王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从2003年12月10日开始计算。
    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 第20题:

    甲因涉嫌抢劫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王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王某仍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予以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案由为()。

    • A、错误逮捕赔偿
    • B、再审改判无罪赔偿
    • C、错误刑事拘留赔偿
    • D、其他案由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

    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及第3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由此可知,对于限制人身自由时的司法赔偿范围仅限于拘留、逮捕及已经执行刑罚的情形。取保候审是责令相对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
    本题中,王某曾被法院生效判决以构成诈骗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后经法院再审认定不构成诈骗,认定无罪,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的情形。据此,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本身,国家不负赔偿责任。但对判决生效前被羁押部分,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6月1日作出判决前,王某的羁押期间从2009年2月10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开始,到5月10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结束,对这一期间(即2月10日至5月10日)的羁押国家应对王某负赔偿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A

    某工作不久的警校毕业生在抓捕过程中违法使用手枪将张某打伤,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交付执行

    B

    某法院对正在怀孕、涉嫌毒品犯罪的妇女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C

    李某因猥亵妇女被刑事羁押,后被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年后,再审改判1年

    D

    方某因盗窃财物被逮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刑期执行满3年后再审发现方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丁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项中正在怀孕的妇女判处并执行死刑,侵犯其生命权。属于国家赔偿范围。C项中一般的轻罪重判,未至死刑,国家不赔偿。D项中方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仅赔判决生效并实际执行部分。刑期执行满3年部分,要赔偿。

  • 第23题:

    问答题
    王某与李某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2015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王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二审审理期间,李某遇车祸死亡。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本案是离婚诉讼,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