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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继承齐某的遗产,法院 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 的?( )A.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B.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C.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避问题D.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题目
齐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继承齐某的遗产,法院 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 的?( )


A.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B.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C.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避问题

D.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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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林某去世后,其妻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林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该问题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A.定性

    B.先决问题

    C.法律适用

    D.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B
    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即主要问题)的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在本题中,张某与林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是判定张某是否具有继承地位的前提,故属于先决问题。

  • 第2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有哪些?

    A.王某诉胡某侵权纠纷,法院作出判决已经超过3年,据以作出该判决的生效裁判被依法撤销的

    B.林某起诉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3年后林某提出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接受张某的贿赂,在财产分配上不公平,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C.齐某诉吴某继承案件,1年后齐某提出当时法院没有经传票传唤他,就进行了缺席判决

    D.李某诉郑某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李某和郑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后来郑某拒绝履行调解协议,李某向法院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ABC
    [考点]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AB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A项中法院作出判决虽然已经超过3年,但是据以作出该判决的生效裁判被依法撤销,应当适用特别的申请期间,故并没有超出申请再审的时限,A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同时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第184条,B中林某可以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申请再审,因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行为,所以不受2年的再审申请时间的限制,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l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可见,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l8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D中李某申请再审是因为郑某不履行调解协议,李某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申请再审,D项错误。

  • 第3题:

    张某早前与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里载明若李某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后,可继承张某的所有遗产。李某尽了生养死葬义务,但张某死后其两个儿子也向法院申请继承张某的遗产,则法院应做的处理是( )。

    A.由李某继承

    B.由张某的儿子继承

    C.李某与张某的儿子平分遗产

    D.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参考答案:A
    解析: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本题已经不适合法定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张某的财产应该归李某所有。

  • 第4题:

    张某因合同纠纷起诉齐某,一审法院判决张某胜诉,确认张某对齐某享有债权。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齐某一直未实现该债权。下列主体中,在满足法定条件下有可能启动本案再审程序的有哪些:( )

    A.张某死亡后继承该债权的张小某
    B.在判决生效后受让该债权的吴某
    C.一审审理时被遗漏的必要共同原告王某
    D.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梁某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75条的规定,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201条的规定申请再审。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22条第1款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B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423条规定情形的除外。故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和《民诉解释》第423条的规定,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故D项正确。

  • 第5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侵权损害赔偿【详解】《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据此,公民张某享有健康权,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影响了张某身体完整和健康,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且因术后感染死亡则侵犯其生命权,因此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据此,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张某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据此,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6题:

    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选项A)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选项D)本题中,齐某已经辞职不再担任法官,所以其妻子洪某可以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选项B.C错误,《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据此可知,不同被告人之间虽然其地位、作用、因果关系等认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此消彼长、相互制衡的情况,但是各被告人之间利益不是根本对立的,各自之间不属于《律师法》规定的利益冲突主体。

  • 第7题:

    李某、张某、王某共同盗窃案中,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7年,张某有期徒刑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认为判决过重,提起上诉,张某、王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 认为对李某的判决畸轻而提出抗诉,有关此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二审法院对此案可以不开庭审理
    B.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C. 二审法院只针对李某判决是否适当进行审理,而无须对王某、张某的量刑予以审查
    D. 二审法院不得加重李某的刑罚


    答案:A,C,D
    解析:
    A、C、D
    考点:二审程序
    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 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 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可见,A错误。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 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可见,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 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査,不受上诉或 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二审应当遵循全面审查原则,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 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 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适用于 只有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不适用于抗诉的情形等,D错误。本题选不正确的,故应选ACD。

  • 第8题: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某离开家乡长期未归,下落不明,《民法通则》实施后的1988年,经其妻王某申请,法院对李某宣告死亡,此后,王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2000年,李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反对李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
    • B、对于李某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某所有
    • C、李某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 D、李某重新出现后,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9题:

    李某将涉及其继承经常居所在美国的王某的遗产的案件诉诸某中国法院,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争议及继承争议应当适用同一法律
    • B、继承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 C、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 D、法院应依李某与王某的共同居所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财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位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年轻人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各题: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独任审理
    • B、可以进行调解
    • C、公告的期间为1年,可以适当延长
    • D、应当由张某遗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将涉及其继承经常居所在美国的王某的遗产的案件诉诸某中国法院,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争议及继承争议应当适用同一法律

    B

    继承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

    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D

    法院应依李某与王某的共同居所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先决问题。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2条的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AD错误。继承关系是不能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的,B错。C正确,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张某已经通过遗嘱将房产处分给李某,因此,李某可以通过张某遗嘱继承该房产。
    B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因此,丙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对张某遗嘱处分之外的遗产主张权利。
    CD两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见,在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已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 第13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侵权行为
    [解析]选项A考查侵犯健康权和生命权的特征。生命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致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本题中,医院误将张某肾脏摘除,属于侵犯其健康权,后又致张某手术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属于侵犯张某生命权。据此,选项A正确。
    选项B查遗产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条的明确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可知,本题中,张某对医院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属于“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应当属于遗产的范围,依照法律规定其继承人有权继承。据此。选项B正确。
    选项C考查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的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可知,本题中,张某在医院将其肾脏摘除后,随即向法院起诉,属于“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其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据此,选项C正确。
    选项D考查了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的权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可知,本题中,在张某死亡后,作为其近亲属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据此,选项D正确。

  • 第14题:

    李某经营一个主营粤菜的个体餐馆,其雇佣的服务员孙某为客人齐某提供服务时,因与齐某曾有恩怨,故在见齐某已喝酒过量的情况下,将碱水当作白酒送到餐桌,致使齐某的喉咙被烧伤。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齐某可以李某与孙某为共同被告 B.齐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因为李某是餐馆的业主 C.齐某只能以孙某为被告,因为孙某具有故意 D.齐某可以李某为被告,李某承担责任后不得向孙某追偿


    正确答案:A
    根据《民诉意见》第45条规定,本题正确答案为A。李某在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孙某追偿,所以D说法不正确。

  • 第15题:

    张某因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其一间私房被其配偶李某继承.李某与王某再婚,并将该房出租.后张某回来,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引发纠纷.经查,李某共收租金2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B.李某应返还房屋,但无需返还租金

    C.李某和王某离婚后,与张某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D.李某应返还房屋和租金给张某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且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财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位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年轻人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

    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独任审理
    B.可以进行调解
    C.公告的期间为1年,可以适当延长
    D.应当由张某遗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C
    解析:
    A正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特别程序中,只有重大、疑难案件及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错误,特别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公告期为1年,不得延长;D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由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第17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E.李某不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答案:A,C
    解析:
    AE两项,《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张某已经通过遗嘱将房产处分给李某,因此,李某可以通过张某遗嘱继承该房产。
    B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因此,丙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对张某遗嘱处分之外的遗产主张权利。
    CD两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见,在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已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 第18题:

    禾某去世后,其妻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禾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张某是否与生前的禾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B.张某是否与生前的禾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C.张某是否与生前的禾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避问题
    D.张某是否与生前的禾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答案:B
    解析:
    。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即主要问题)的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在本题中,张某与禾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是判定张某是否具有继承地位的前提,故属于先决问题。

  • 第19题:

    张某、王某、李某强奸、盗窃一案,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初步审查过程中,认为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5月8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开庭后,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同时申请审判人员吴某回避,理由是吴某于4月28日曾接受被害人黄某的请客,在某酒楼吃饭时被王某的哥哥用照相机拍了下来。被告人张某还申请审判长齐某回避,理由是被告人张某曾旁听过齐某审判的另一起强奸、盗窃案。他认为齐某量刑偏重,闭庭后曾向齐某提意见,齐某非但不予接受,还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因此张某认为齐某对他有成见,由齐某担任审判长,会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合议庭当庭驳回了这两个回避申请。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对此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次,又重复了上述理由。鉴于这种情况,合议庭宣布休庭,将回避申请报告院长决定。该法院院长听取了审判长的报告,核实了有关情况,遂作出口头决定:准许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要求审判员吴某回避的申请,决定吴某回避。对于被告人张某要求审判长齐某的回避申请,由于本案审判长齐某并不认识被告人张某,被告人提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不能成立,经复议驳回申请,由齐某担任审判长审理全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强奸罪、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 徒刑2年缓刑3年。一审判决后,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某、李某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张某的案件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宣布改 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1.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査中,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做法是否正确?
    2.张某、王某、李某是否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3.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回避申请的做法是否正确?
    4.被告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吗?院长的做法是否正确?
    5.—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是否正确?为什么?
    6. 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7. —审法院重审该案时,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答案:
    解析:
    1.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中,不能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2.张某、王某、李某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3.本案中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人回避申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4.被告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院长的做法是正确的。
    5.—审法院不能在将判决书交付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因为判决只能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6.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以下诉讼程序上的错误:(1)二审法院对一审适用法律不当的案件,不能裁定发回重审,而是应当改判;(2)二审法院不能对张某一人进行审判,因为根据全面审查原则,即使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査,一并处理。
    7.一审法院在重审该案时,存在以下法律程序上的错误:(1)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不能由原合议庭进行,而是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2)—审法院不能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因为一审法院重审案件,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或者抗诉。
    讲解:
    1.《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査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据此,庭前审査后的处理,只规定符合开庭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而不能退回补充侦査。
    2.《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故张某、王某以及李某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3.对回避请求或申请,必须经法定的组织或者人员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即依法作出批准回避的决定或者依法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因此,在本案中,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人中请的做法是错误的,法庭对于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应宣布暂时休庭,由院长决定是否准许被告人的回避申请。
    4.被告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院长的做法是正确的。《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参与本案审理的审判人员吴某接受被害人黄某的请客,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就有可能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裁判。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提出要求吴某回避的理由充分、合法。而本案被告人张某申请回避的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29条的规定。所以,院长准许张某、王某、李某对审判人员吴某的回避申请,而驳回张某对审判长齐某的回避申请,是完全正确的。
    5.《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 二年执行的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6.《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査,一并处理。第22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 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7.《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17条、第218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 第20题:

    齐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继承齐某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 B、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 C、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避问题
    • D、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在某一抢劫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冯某、被害人齐某先后提出回避请求,对于哪一请求,有关机关应不予支持?()

    • A、负责侦查此案的公安人员是齐某的表弟
    • B、负责此案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是齐某的前夫
    • C、审理阶段负责此案记录的人员曾经在冯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当过证人
    • D、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人员是冯某的邻居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吕某去世后,其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李某是否与生前的吕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该问题属于( )
    A

    法律适用

    B

    识别

    C

    先决问题

    D

    公共秩序保留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将涉及其继承经常居所在美国的王某的遗产的案件诉诸某中国法院,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

    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争议及继承争议应当适用同一法律

    B

    继承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

    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D

    法院应依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CD三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先决问题是指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即主要问题)所必须首先要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因此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应当根据婚姻关系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而不是与继承关系适用同一法律。
    B项,依据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继承关系是不能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