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构成反诉?
第1题:
甲、乙婚后3年无子,乙对甲曰趋冷淡,某日乙与女同事丙出了交通事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才得知乙、丙已经同居1年,甲愤然提出离婚之诉,在诉讼过程中,乙得知甲已经怀孕,而乙因此次事故丧失了生育能力,乙请求甲生下孩子并拒绝离婚,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哪项错误?( ) A.如果甲坚持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B.甲有权自己决定人工终止妊娠,乙无权对甲主张自己的生育权 C.如果甲、乙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甲得知自己有权获得损害赔偿,在知道后的1年后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受理 D.甲有权向乙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B.在离婚后六个月内提出
C.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D.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提出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