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请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 第一,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 第二,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 第三,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不同强度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第四,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