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第1题:
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可以离婚吗?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但有一点除外,导致出现无效婚姻的原因是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婚的程序来判决。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则不同,双方结婚后,在婚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离婚,而且如果结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撤销婚姻会自动转化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第2题:
简述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区别:
①从形成的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
②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
③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以后,再不得进行离婚。而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在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
④从程序和方法来看,离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由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⑤从法律后果看,宣告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不发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3题:
第4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撤销程序?
可撤销婚姻又称婚姻撤销,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撤销婚姻的程序:
(1)在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依行政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也可以依诉讼程序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专属于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要求撤销该婚姻。
(3)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法》第11条对撤销婚姻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即除斥期间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