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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因打麻将发生争执,甲一气之下抄起水果刀刺向乙的大腿,乙顿时血流如注。甲见状,惊慌失措,立即将乙送往医院,经医院包扎止血,乙住院治疗1个月后康复,此间甲主动承担了乙的医药费。后经法医鉴定,乙为轻伤。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既遂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

题目

甲、乙两人因打麻将发生争执,甲一气之下抄起水果刀刺向乙的大腿,乙顿时血流如注。甲见状,惊慌失措,立即将乙送往医院,经医院包扎止血,乙住院治疗1个月后康复,此间甲主动承担了乙的医药费。后经法医鉴定,乙为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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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

    A.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
    B.两人斗殴过程中甲求饶,乙继续侵害将甲打成重伤
    C.甲挑衅乙不敢打自己,乙遂殴打甲,甲反抗将乙打成重伤
    D.甲凌晨闯入女工宿舍,并殴打女工乙,乙遂用水果刀划伤甲

    答案:D
    解析:
    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的,不论被电击死者是否是不法侵害人,通常都要认定为犯罪。互相斗殴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C项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

  • 第2题:

    甲和乙是公司同事,一日两人因业务在办公室发生争执,甲推了乙一把,乙后脑勺正好碰到桌子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错
    解析: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4)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题中案例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表述正确。

  • 第3题:

    甲、乙两人在网吧上网,发生争执,甲用水果刀将乙刺伤,网吧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网吧经营者承担过侵权责任后可向甲追偿。


    行为结果

  • 第4题:

    (2007年真题)甲与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甲紧追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追上。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急之下,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乙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构成故意伤害罪
    C.构成寻衅滋事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而不构成犯罪,D正确。
    解答本题时部分考生的疑点主要有二:一是甲的行为是否是不法侵害。二是乙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其实只要正确理解了正当防卫的条件,就会排除这两个疑点。

  • 第5题:

    7、甲、乙两人在网吧上网,发生争执,甲用水果刀将乙刺伤,网吧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网吧经营者承担过侵权责任后可向甲追偿。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