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权力义务关系。是经法律规范调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第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精神财富。
第三,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权力与义务。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是权利人的某种资格、能力或自由。本质上就是国家对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权力是“行为者影响其他行为者的能力”,其特征是行为者能直接以自己的强力迫使相对人服从自己的意志。也是一种资格、能力或自由。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某些行为的一种约束、限制、负担和责任。它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抑制一定行为。
第1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律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主体是经济法律形成的启动者,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有些主体的特殊性还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的,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和纽带。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经济目标的经济利益。经济权利和义务也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和体现。经济法的一些部门法就是依照客体的划分建立起来的。
第2题:
第3题:
试述人类睡眠的构成及其循环周期。
现代研究发现,睡眠有两种状态,即正相睡眠与异相睡眠。
正相睡眠又称为慢性睡眠或慢波睡眠。这一阶段人的呼吸变浅、变慢而均匀,心率变慢,血压下降,全身肌肉松弛,但肌肉仍保持一定的紧张度。根据睡眠深度的不同,又将正相睡眠分为思睡、浅睡、中睡、深睡4个阶段。这四个阶段是循序进行的,但可因某种因素的影响而停留在某一阶段。
异相睡眠:又称为快相睡眠或快波睡眠。这一阶段人体的感觉功能比在正相睡眠时进一步减退,肌肉也更加松弛,肌腱反射亦随之消失,这时的血压较正相睡眠时升高,呼吸稍快且不规则,体温、心率较前阶段升高,身体部分肌肉群可出现轻微的抽动。这一阶段,体内各种代谢功能都明显增加,以保证脑组织蛋白的合成和消耗物质的补充,使神经系统正常发育,并为第二天的活动积蓄能量。梦也在这个时期发生。
人的睡眠,一夜中大约有4~6个睡眠周期出现,互相连接,周而复始。正常的睡眠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过程,而是由“有梦睡眠”和“无梦睡眠”两种睡眠状态的反复交替所组成。一般是入睡后先有约90分钟的无梦慢波睡眠,再转入有梦的快波睡眠,接着再进入约90分钟无梦睡眠,如此反复交替,每夜有3~6次,平均5次。开始时有梦睡眠时间较短,大约5~10分钟,以后逐渐增长,到后半夜觉醒前的最后一次有梦睡眠时间最长,可达30~50分钟,全夜的有梦睡眠大约90~120分钟。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也有特例,如一入睡就进入梦乡的。还有许多内外因素的影响,都可导致有梦睡眠的变化。
略
第4题:
第5题:
试述运动员体能及其构成。
1)运动员体能是指运动员机体的基本运动能力,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
2)运动员体能包括: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运动素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