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区别。
第1题:
最早区别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学者是()
A.富勒
B.罗尔斯
C.拉兹
D.庞德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特征进行考查的,而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分析的
B.法的规范作用也称"法律的功能",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C.一个法律制度要么具有规范作用,要么具有社会作用,二者不能同时具有
D.法律不仅在维护统治阶级方面有重要作用,而且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也有重要作用
「考点」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解析」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大类。英国学者拉兹曾经指出:"每一个法律制度必然有规范的作用,也总会有社会的作用。
把规范的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的规范性;把社会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所具有的或预期的社会效果。"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C项将二者截然对立,是不正确的。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