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B、《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日本新《银行法》
D、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废除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及其它一些相关法律中有关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业经营的条款,从而使美国金融业从立法上告别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历史,迈向了一个混业经营的新时代的法案是()
A.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B.巴塞尔协议Ⅰ
C.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D.多德·弗兰克法案
第4题:
第5题:
美国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决定了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