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简述教师聘任制度的含义。
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学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以签订定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其具体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教师聘任制度应当以双方平等自愿为原则。学校和教师是教师聘任制度中的一对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平等自愿是聘任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第二,聘任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定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学校和教师均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任何一方违背合同规定的做法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教师聘任制也是教师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教师受聘后,领取与其职务相应的工资,职务发生变化后,工资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合作的程度决定是否继续应聘或续聘。
略
第4题:
第5题:
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
1、教师聘任是教师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行为。
2、聘任双方依法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以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
4、教师聘任有着严格的程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