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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A.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B.自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C.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D.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题目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

A.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B.自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C.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D.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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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 )无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

    A.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B.辞去职务

    C.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第28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ABC三个选项的行为都要经人民法院许可。只有D选项的行为无须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即可以实施。正确答案是D.

  • 第2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特定主体核查。该特定主体是( )。

    A.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主席
    C.人民法院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  )的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

    答案:B,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的第26条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4)借款 (5)设定财产担保 (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8)放弃权利 (9)担保物的取回 (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 )的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


    正确答案:BD
    [答案]:B, 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的第26条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4)借款
    (5)设定财产担保
    (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8)放弃权利
    (9)担保物的取回
    (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 第5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有(  )。

    A.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
    C.设定财产担保事项
    D.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E.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答案:A,B,C,E
    解析:
    (1)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如果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实施,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①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②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③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选项B);④借款;⑤设定财产担保(选项C);⑥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⑦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选项E);⑧放弃权利;⑨担保物的取回;⑩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2)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是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但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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