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
A.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B.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C.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D.设定财产担保
第1题: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 )
A.正确
B.错误
第2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 )无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
A.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B.辞去职务
C.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第28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A、B、C三个选项的行为都要经人民法院许可。只有D选项的行为无须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即可以实施。正确答案是D.
第3题: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F列各项中,属于管理人职责的是( )。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5题:
根据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破产管理人提议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