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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民政府时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题目

简述国民政府时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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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学校教育的管理举措


    答案:
    解析:
    (1)训育制度。国民政府在对学校实行高压的同时,又通过建立训育制度对各级各 类学校实施严格管理。 (2) 中小学校的童子军训练。根据国民政府 教育部1937年1月颁发的《初级童子军管理办 法》对中小学校学生施行童子军训练。 (3) 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五卅惨案”以 后,基于民族义愤,大学院下令全国专门以上学 校一律增加军事教育课程。 (4) 中学毕业会考。1932年起,教育部开始 整顿全国教育,重点在中等教育。中学毕业会考 是整顿的重要措施与内容之一。

  • 第2题:

    简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提高军事委员会地位的措施?


    正确答案:抗日战争开始后,国民政府授权军事委员会长执行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统帅陆海空军”的职权,指挥全民,负国防全责。同时,军事委员会内部领导体制及机构也作了较大调整,大大地提高了军事委员会的地位。
    (1)改变领导体制。抗战前,军事委员会会除委员长外,设立副委员长和常务委员。抗战开始后,军事委员会取消了副委员长和常务委员,只设委员长1人,由陆海空军大元帅兼任,行使“统率陆海空军”职权。
    (2)进一步扩大编制。抗战开始后,不仅平时直属国民政府的军事机构,如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等移归军事委员会管辖,而且行政院的军政部,海军部也归其兼领,另外,还添设了政治部,战地党委员会等机构。军事委员会堪称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中最庞大的机关。
    (3)进一步加重职权。抗战开始后,军事委员会不仅是最高军事机关,而且是统辖全国军民作战的大本营,凡军令、军政、军法、后勤、海军、空军、抚恤、军事人员铨稳衡考绩及奖惩、部队政治训练、政治农救会、民众军事训练等,均为其职权范围。此外,通过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还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人事安排和调动。可见,军事委员在抗战期间也发展成为国民政府中地位最高、权势最重的机关,它名义上直属国民政府,但实际权力远在国民政府之上。

  • 第3题:

    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是在招生制度改革的()。

    • A、恢复招生统一考试制度时期
    • B、招生制度改革的探索时期
    • C、招生收费的并轨时期
    • D、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化时期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党国”体制。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保留了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的“党治”模式,将之加以完善,显现出党治国家的基本特征。1928年2月4日的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规定国民政府在国民党中执会指导监督下掌握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执委推举。1931年6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以宪法形式将“以党治国”的政治体制加以确认。此外,国民党始终掌握着军队的最高权力,由于军队是国民党存在的基石,所以蒋介石以党军统帅而成国民党政治领袖,并进而控制国民政府,这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治发展最显著的特征。
    通过对行政权力的掌握,国民党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与行政体系平行但却高于其上的管理体制,这种附着于行政权力体系之上的党的基层机构,广泛的建立于社团、文化、教育机构、产业、商业中,甚至连海外的华侨组织也可见其踪,这种体制的运行,通过行政权力施加国民党的影响,渗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 第5题:

    简述国民政府在高等学校课程管理上的突出特点。


    正确答案: 1.注重中文和外文的教学
    2.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注重提高学生实践和研究的能力。
    4.重视大学教材的编写。

  • 第6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 第7题:

    简述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院的审判制度。


    正确答案: 民国南京国民政府为保证实体法实施,法院渐形成一套‚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分的完整的审判制度。现分述如下:
    一是管辖不合规定不受理。
    二是当事人不适格不受理,即案件须由某种特定人才能起诉,否则拒不受理。
    三是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四是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每种程序都有法定提起程式,诸如诉状格式,内容等。
    五是不缴纳诉讼费不受理。
    六是一事不再理,即对已生效判决或裁定之案件,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不再起诉和受理。
    七是不告不理,即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得进行审理。
    八是已经成立和解者不受理。
    九是非以违背法令为理由,第三审不受理,即上诉第三审的理由,不是因为判决不适用法律的规则,或者适用不当,第三审法院拒不受理。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国民政府在高等学校课程管理上的突出特点。

    正确答案: 1.注重中文和外文的教学
    2.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注重提高学生实践和研究的能力。
    4.重视大学教材的编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及其理论依据。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理论依据:
    1、孙中山的“建国三时期”,即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
    2、“五权宪法”理论,该学说以权能分治原则为基础,将中国古时的监察、考试职能与近代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并立为五权,分别由国民大会选举出的五院行使。
    3、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即土地归公有,大力发展国家资本,避免私人资本垄断国民生计。
    4、地方自治理论,即以县为自治区域单位,县内人民能直接选举、罢免官吏、创设制度及复决本*县法律。省制定宪法,选举省长,但省不是自治区域。
    主要立宪活动有以下三点:
    (1)1928年制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基本内容包括: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体制;规定了以国民政府主席为首的五院制政府体制;规定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规定了以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为主的经济政策;规定地方制度,县级自治。
    (2)1936年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五院制与总统实权制的政治体制;在经济制度上增加了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的内容;实行县自治。
    (3)1947年初公布《中华民国宪法》,主要内容包括:缩小国民大会职权,推迟其创制权、复决权的行使;政体上兼采责任内阁制与总统制精神,实行总统集权;实行省、县两级自治;实行“尊重条约”的外交政策;经济政策取消了国家因紧急国防需要临时管理或征收私人企业的条款,增加了“合作事业应受国家奖励和扶助”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得监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提高军事委员会地位的措施?

    正确答案: 抗日战争开始后,国民政府授权军事委员会长执行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统帅陆海空军”的职权,指挥全民,负国防全责。同时,军事委员会内部领导体制及机构也作了较大调整,大大地提高了军事委员会的地位。
    (1)改变领导体制。抗战前,军事委员会会除委员长外,设立副委员长和常务委员。抗战开始后,军事委员会取消了副委员长和常务委员,只设委员长1人,由陆海空军大元帅兼任,行使“统率陆海空军”职权。
    (2)进一步扩大编制。抗战开始后,不仅平时直属国民政府的军事机构,如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等移归军事委员会管辖,而且行政院的军政部,海军部也归其兼领,另外,还添设了政治部,战地党委员会等机构。军事委员会堪称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中最庞大的机关。
    (3)进一步加重职权。抗战开始后,军事委员会不仅是最高军事机关,而且是统辖全国军民作战的大本营,凡军令、军政、军法、后勤、海军、空军、抚恤、军事人员铨稳衡考绩及奖惩、部队政治训练、政治农救会、民众军事训练等,均为其职权范围。此外,通过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还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人事安排和调动。可见,军事委员在抗战期间也发展成为国民政府中地位最高、权势最重的机关,它名义上直属国民政府,但实际权力远在国民政府之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古代官学教学管理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第一,中国古代官学教学管理的支撑点是封建国家的教育目标。
    第二,从教学管理角度看,古代官学教学管理的发展却是朝着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方向运作的。
    第三、中国古代官学教学管理以考试为杠杆。
    第四,中国古代官学教学管理在随着其制度的不断完善的同时,其民主性因素也不断丧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采取严密的侦查制度。国民政府中行使刑事侦查的机构很多。特别是检察官,权力很大,几乎可以动用一切的人力物力,侦查或处分任何人或事。(2)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及其是否被采用,由法官的内心信念,即依“心证”来自由判断和取舍。(3)实行秘密审判制度和陪审制度。对于所谓“妨害公共秩序”的案件,即政治案件,实行秘密审判。在“反革命案件”的上诉过程中,可由国民党地方最高党部派出的国民党员所组成的陪审团陪审评议。(4)扩大并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国民政府通过颁布刑事特别法,在诉讼制度方面不断扩大和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不仅使军事机关直接参与司法,而且实际上使司法机关直接处于军事机关的操纵之下。(5)维护帝国主义在华军队的特权。在华美军人员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刑事案件,归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

  • 第14题: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强化中央银行职能的措施。


    正确答案: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强化中央银行职能的措施。
    ①划分四行业务;
    ②集中货币发行权;
    ③独揽外汇统制权;
    ④集中存款准备金;
    ⑤集中票据交换。

  • 第15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立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刑事特别法数量多,使用时间长,虽便于政府严厉而迅速地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但也破坏了刑法典的权威性、完整性、稳定性。
    2、刑法典立法技术趋于完善,结构更趋合理、科学。
    3、进一步革除刑法中的礼教内容,如刑法适用男女平等、废除五服亲属制,但没有完全清楚礼教对刑法的影响。
    4、刑法典吸收了世界各国新的刑法理论和刑法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责自负原则。

  • 第16题:

    简述国民政府时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正确答案: 1.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1938—1939年颁发了各学院共同必修科目表和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
    2.招生制度。1937年单独招生制度,1939年全国统一招生,1941年停止统一招生,改为单独招生,会考和与升学联合考试等。
    3.学生学习成绩考核。1929年学分制,1931年学年制兼学分制,1940年颁布考核办法。
    4.学位制的颁定,由高等学校或国家授予专业水平专门人才以学位。
    5.导师制的推行。1938年《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通令中等以上学校施行导师制。

  • 第17题:

    简述什么是高等学校学位制度


    正确答案:国家或授权高等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学历及实际学术水平,授予他们一定的学位称号,以表明其知识能力的等级制度

  • 第18题:

    简述我国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度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正确答案: ①在保证学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固定和流动的教师编制相结合,以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
    ②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机制来优化教师的资源配置
    ③适当下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权,建立科学的高校评聘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制度
    ④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是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先决条件,成立高校教师权益的仲裁机构已势在必行,在涉及解聘或缓聘等事务时,要体现学术管理中专家团体的权威性特点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国民政府时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正确答案: 1.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1938—1939年颁发了各学院共同必修科目表和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
    2.招生制度。1937年单独招生制度,1939年全国统一招生,1941年停止统一招生,改为单独招生,会考和与升学联合考试等。
    3.学生学习成绩考核。1929年学分制,1931年学年制兼学分制,1940年颁布考核办法。
    4.学位制的颁定,由高等学校或国家授予专业水平专门人才以学位。
    5.导师制的推行。1938年《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通令中等以上学校施行导师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党国”体制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保留了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的“党治”模式,将之加以完善,显现出党治国家的基本特征。1928年2月4日的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规定国民政府在国民党中执会指导监督下掌握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执委推举。1931年6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以宪法形式将“以党治国”的政治体制加以确认。此外,国民党始终掌握着军队的最高权力,由于军队是国民党存在的基石,所以蒋介石以党军统帅而成国民党政治领袖,并进而控制国民政府,这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治发展最显著的特征。通过对行政权力的掌握,国民党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与行政体系平行但却高于其上的管理体制,这种附着于行政权力体系之上的党的基层机构,广泛的建立于社团、文化、教育机构、产业、商业中,甚至连海外的华侨组织也可见其踪,这种体制的运行,通过行政权力施加国民党的影响,渗入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国民党统治时期学校教学管理有哪些重要措施?

    正确答案: 国民党统治时期学校教学管理重要措施有:
    一是规定课程标准;
    二是进行教科书审查;
    三是实行毕业会考与总考制;
    四是高校实行统一招生和联合招生;
    五是高校实施严格的学籍管理;
    六是施行教员资格审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立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刑事特别法数量多,使用时间长,虽便于政府严厉而迅速地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但也破坏了刑法典的权威性、完整性、稳定性。
    2、刑法典立法技术趋于完善,结构更趋合理、科学。
    3、进一步革除刑法中的礼教内容,如刑法适用男女平等、废除五服亲属制,但没有完全清楚礼教对刑法的影响。
    4、刑法典吸收了世界各国新的刑法理论和刑法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责自负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国民政府时期秘书工作的改革内容。

    正确答案: (1)1927年至1933年的改革,1928年6月,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了《改革县政府书吏及改编政务警察令》,同年,还颁布了《暂行公文革新办法》,次年,又颁布了《划一公文用纸办法》,这次改革重点是制定了公文程式,确定了新的行文关系,上述条令、规则成为国民政府公文工作的基本模式。
    (2)1933年至1935年的改革,国民政府提出了“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万能政府”的口号,推行“行政效率运动”,它以“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为中心,在内政部次长甘乃光主持下,对秘书工作进行再次整顿、改革。“文书档案改革运动”又以“文书档案连锁法”为中心内容,即规定各机关由总收发室将全部收文、发文分类、编号、登记,然后,将公文送往主办单位。此外,对公文的会稿、收发文簿格式、标点符号、减少公文往复等也作了规定。
    (3)1938年至1945年的改革,这次改革的中心内容是推行“行政三联制”,将行政工作中的设计、执行、考核三者联系起来。此外,对公文的判行、会稿、承转、叙法、编号等提出了改革方法。颁行了《公文改良办法》、《处理案件注意要点》等条令。
    (4)1947的改革,国民政府组织了一次规模甚大的“文书工作竞赛运动”,专门成立了“工作竞赛推行委员会”,拟制了《文书处理竞赛实行办法纲要》、《缮写工作竞赛实施办法纲要》、《档案管理竞赛实施办法纲要》三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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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教学管理制度的内容及其制定原则。

    正确答案:
    教学管理制度是指为强化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质量控制而制定的教学规章、制度、条例、规则、细则、守则等。它具有一定的法治效应和约束力,是全体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教学行为准则。
    (1)内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制度,教师教学常规,教材管理制度,校、处、教研室的职责权限等的规定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与其他管理制度一样,科学性、合理性是其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2)制定原则。
    ①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规精神,不得与之有抵触。
    ②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从人才培养、实现教育目标出发,使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成为教育的过程。
    ③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教师劳动特点,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④制定规章要严肃,还要讲究民主,与师生员工共同协商,使规章制度体现师生员工和管理者的意愿。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