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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在乘坐公交车时,乘务员提示其应佩戴口罩乘车,韩某不听劝阻并辱骂乘务员。关于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B.韩某构成侮辱罪C.可能被处以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D.仅属不文明行为

题目
韩某在乘坐公交车时,乘务员提示其应佩戴口罩乘车,韩某不听劝阻并辱骂乘务员。关于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B.韩某构成侮辱罪

C.可能被处以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

D.仅属不文明行为


相似考题

4.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 曹某怀疑其妻与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某日晚跟踪其妻来到韩某住处, 曹某发现其妻坐在韩某床上。披头散发正在哭泣。曹某大怒而殴打其妻, 与韩发生争吵。 曹某知道韩某有钱,决定借机敲诈他一笔,谎称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 不在家)的住所.曹某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 韩某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在曹某的胁迫下, 韩某数次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 此时,杨某回家,知道实情后,并未制止,与曹某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称: 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见钱放人, 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因害怕。韩妻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 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 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与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 ,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B: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D: 对于未遂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
更多“韩某在乘坐公交车时,乘务员提示其应佩戴口罩乘车,韩某不听劝阻并辱骂乘务员。关于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日,胡某乘坐韩某驾驶的出租车去机场,下车时将一个装有名贵服装的手提袋遗忘在车内。韩某发现后,立即在机场四处寻找胡某,未果。次日,韩某将该手提箱送交给公安机关。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假设韩某在饭馆吃饭时,服务员不慎将菜汤溅到手提袋上,造成袋内服装污损,无法清除,则韩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假设公安机关发布了招领公告,但6个月内一直无人认领,则该服装归韩某所有
    C:假设胡某到公安机关领取服装,则必须向韩某支付合理报酬
    D:假设胡某在报上悬赏寻找该服装,则其到公安机关领取服装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答案:A,B,C
    解析:
    对于遗失物,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物权法》第10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服务员将菜汤溅到服装上属于韩某无法预见的情形,韩某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A项说法错误。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但并无支付报酬的义务,除非权利人在悬赏寻找遗失物时作出相应承诺,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依《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而非归拾得人所有,B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李某的祖父母不是李某的近亲属,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6条,苏某在逃,不应把苏某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9条,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8条,D项正确。

  • 第3题:

    汪某、韩某约定:汪某将100吨汽油卖给韩某,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韩某应向汪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韩某未交付定金,汪某按期向韩某交付了货物,韩某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汪某可请求韩某支付定金
    B.韩某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汪某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汪某无权请求韩某支付价款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除具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实际支付定金的条件,该定金合同才生效。本题中,韩某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因此,汪某不享有支付定金的请求权。所以选项A错误。《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本题中,汪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汪某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因此,汪某有权请求韩某支付合同价款。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定金合同生效与否与是否交付定金有关,与主合同标的物是否交付无关。因此,汪某是否交付汽油与定金合同是否生效无关。所以选项C错误。

  • 第4题: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做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答案:A
    解析:
    【考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解释【详解】A项,法官正是基于该协议,判决住房归韩某。可见,该协议不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故选A,BCD表述正确。

  • 第5题:

    曹某怀疑其妻与其朋友韩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韩某住所。进屋后,曹某发现其妻子披头散发坐在韩某的床上,正在哭泣。曹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韩某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非常有钱,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当时不在家)的住所,并对韩某进行捆绑、殴打。韩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曹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曹某的胁迫下,先后数次给家里打电话,要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韩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杨某返回住所,韩某以实情相告,杨某并未加以制止,并与曹一起致信韩某的妻子,信称:韩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的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20万元至某公园的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韩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曹某。曹某叫杨某去公园取钱,杨某不敢去。于是,曹某留下杨某看管韩某,自己去取赃款。在曹某外出取钱之际,韩某哀求杨某将自己放掉。杨某心动,将韩某放走,并和韩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曹某,但此时曹某早已携款逃走。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曹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请说明理由。
    (3)杨某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4)假设曹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韩某,其行为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曹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本案中,曹某对韩某进行殴打、捆绑,并让韩先后数次给家里打电话,要其家人将20万元放在某公园的指定场所,属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2)杨某私自将韩某放走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共同犯罪的部分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要想成立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整个犯罪既遂。本案中,曹某与杨某系共同犯罪,但杨某并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杨某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
    (3)杨某在本案中属于从犯,并有自首情节。转观全案,杨某在共同犯罪中显然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杨某将韩某放走,并到公安机关报案,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曹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重罪,可以包容故意杀人罪。在绑架的过程中致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