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201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6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6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

题目
201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6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6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延期不予提取仓储物时,甲公司可以履行的权利和责任有( )。查看材料

A.甲公司须履行催告义务
B.经催告乙公司仍不提取仓储物的,甲公司可以提存仓储物
C.甲公司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
D.甲公司负责提存费用

相似考题
更多“201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6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6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D.仓单完全等同于仓储保管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的效力包括:(1)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2)移转仓储物的效力;(3)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故选ABC。D选项,仓单不是仓储合同,仓单只能作为仓储合同的凭证,故错误。

  • 第2题:

    201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6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6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D.仓单不属于物权证券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移转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 第3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仓储合同期满,乙公司逾期不予提取仓储物,正确的分析是( )。查看材料

    A.乙公司应承担延迟提取货物的违约责任
    B.乙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只承担合同义务
    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仓储合同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根据资料,可知乙公司属于存货人,其义务之一为“按期提取仓储物”,根据规定,存货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提取仓储物,如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D选项,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本案例中并不涉及该项责任问题,故错误。

  • 第4题:

    共用题干
    2013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3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4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4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甲公司对纠纷可采取的解决方式是()。
    A: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B:向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甲公司仓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D:向乙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
    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支付费用的义务;(2)按合同约定交付仓储物并及时入库;(3)需要包装的物品,应将其妥善包装;(4)向仓储保管人提供有关仓储物验收的资料;(5)对危险仓储物的告知义务;(6)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根据原文资料可知,乙公司属于存货人,则其义务之一就是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根据规定,存货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提取仓储物,如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A表示正确、选项B、C表述错误。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本题中并不涉及该项责任,所以选项D表述错误。


    合同争议一旦发生,必须公正及时地解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协商、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经济诉讼。根据原文资料“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可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仓单的效力主要包括:(1)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2)移转仓储物的效力;(3)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选项A,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将仓单质押,故正确;选项B、D,首先根据选项D内容和原文资料信息,可知保管人并不知道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存货人有权将仓单转让和质押,但如需转让仓单,需经过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同样存货人以仓单出质的,应当与质权人(丙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将仓单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开始发生效力。因为一旦债务人不能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履行债务,质权人就享有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如果没有存货人(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和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质权人就不能提取仓储物,可知该次质押不能成立,既然不能成立,首先不涉及乙公司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因为此次质押无效,即大豆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丙公司,所以不涉及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而乙公司应当承担的是丙公司的债务责任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担保质押,故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选项C,根据前述分析,此次质押无效,所以无权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故错误。


    首先,保管人有权提存仓储物,本题中保管人即甲公司,根据规定,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持单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然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其次,存货人逾期存储,应当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故选项B、C正确。选项A,保管人可提存仓储物,需交由专门的提存机构依照程序进行提存,而不是自行变卖仓储物,故错误;选项D,存货人逾期存储,且催告后仍不提取的,提存费由存货人承担,即本题中的乙公司承担,而不是甲公司承担,故错误。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仓储合同期满后,乙公司预期不予提取仓储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违反了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只承担后合同义务
    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转移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的内容。质押式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已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货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题考查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题材料中甲为保管人,乙为存货人。当合同约定的仓储时间届满时,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若存货人延迟提取仓储物,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所以AC正确;保管人在履行了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取仓储物,所以B正确。存货人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应该是乙公司负责提存费用。
    本题考查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存货人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合同争议的解决。由材料中的“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可知,采取的是申请仲裁的方式。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从材料中可知,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所以ACD错误。

  • 第6题:

    共用题干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仓单质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对仓单予以质押
    B: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提货
    C:乙公司以仓单进行质押的行为无效
    D:乙公司以仓单进行质押无担保效力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转移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选项。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的内容。质押是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以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质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题考查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题材料中甲公司为保管人,乙公司为存货人。当合同约定的仓储时间届满时,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若存货人延迟提取仓储物,保管人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所以C选项正确;保管人在履行了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取仓储物,所以AB选项正确。存货人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应该是乙公司承担提存费用。
    本题考考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存货人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合同争议的解决。由材料中的“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可知,采取的是申请仲裁的方式。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从材料中可知,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所以ACD选项错误。

  • 第7题: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 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 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甲公司可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有( )。

    • A、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 B、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C、向甲公司仓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 D、向乙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仓储保管合同,甲公司有一批货物在乙公司的仓库保管。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有权代表甲公司取回这批保管物的主体是()
    A

    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B

    债权人会议

    C

    人民法院

    D

    破产管理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仓储保管合同,甲公司有一批货物请乙公司保管。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欲取回这批保管物应向下列哪个主体提出?( )
    A

    乙公司的董事会

    B

    债权人会议

    C

    人民法院

    D

    破产管理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仓库签订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由乙保管甲的一批货物。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合同自交付货物时生效

    B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C

    如合同未约定储存期间,乙仓库可随时要求甲公司提走货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D

    甲公司在仓单上进行背书后,即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让与丙企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 第11题:

    多选题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 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 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质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对仓单予以质押 

    B

    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提货 

    C

    乙公司以仓单进行质押的行为无效 

    D

    乙公司以仓单进行质押无担保效力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以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眼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质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因此A、B选项正确。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将一批钢材储存在乙公司的仓库里,乙公司给甲公司出具了仓单,甲公司将该仓单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取得该仓单后即成为(  )。[2007年真题]
    A

    存货人

    B

    仓单持有人

    C

    仓储合同受让人

    D

    货物受领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单的转让只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转让,即合同向第三人履行。仓单受让人因此成为仓单持有人,但并没有成为仓储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存货人的身份。

  • 第13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正确的分析是( )。查看材料

    A.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
    B.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
    C.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提出赔偿
    D.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质押仓单的行为无效’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相关内容。A选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将仓单质押,故正确;BD选项,首先根据D选项内容和资料信息,可知保管人并不知道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存货人有权将仓单转让和质押,但如需转让仓单,需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样存货人以仓单出质的,应当与质权人(丙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将仓单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产生效力。因为一旦债务人不能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履行债务,质权人就享有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因此,如果没有存货人(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和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质权人不能提取仓储物,可知该次质押不能成立,既然不能成立,首先不涉及乙公司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因为此次质押无效,即大豆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丙公司,所以不涉及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额损失,而乙公司应当承担的是丙公司的债务责任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担保质押,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前述分析,此次质押无效,所以无权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故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选项。

  • 第14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延期不予提取仓储物,甲公司可对仓储物进行提存,正确的分析是( )。查看材料

    A.仓储期满经催告存货人拒绝提取仓储物,甲公司可自行变卖仓储物
    B.甲公司须履行催告义务
    C.甲公司有权收取提取期间的费用
    D.甲公司承担提存费用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保管人享有的权利和存货人的责任。首先,保管人有权提存仓储物,本案例中保管人即甲公司,根据规定,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持单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然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其次存货人逾期存储,应当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故BC选项正确。A选项,保管人可提存仓储物,需交由专门的提存机构依照程序进行提存,而不是自行变卖仓储物,故错误;D选项,存货人逾期存储,且催告后仍不提取的,提存费由存货人承担,即本案例中的乙公司承担,而不是甲公司承担,故错误。

  • 第15题:

    201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6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6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仓储合同期满后,乙公司逾期不予提取仓储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乙公司违反了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只承担合同义务
    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存货人如果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16题:

    共用题干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仓储合同期满后,乙公司逾期不予提取仓储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公司违反了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只承担后合同义务
    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转移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选项。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的内容。质押是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以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质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题考查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题材料中甲公司为保管人,乙公司为存货人。当合同约定的仓储时间届满时,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若存货人延迟提取仓储物,保管人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所以C选项正确;保管人在履行了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取仓储物,所以AB选项正确。存货人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应该是乙公司承担提存费用。
    本题考考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存货人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合同争议的解决。由材料中的“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可知,采取的是申请仲裁的方式。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从材料中可知,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所以ACD选项错误。

  • 第17题:

    共用题干
    2013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3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4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4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仓储合同期满,乙公司预期不予提取仓储物,正确的分析是()。
    A:乙公司应承担延迟提取货物的违约责任
    B:乙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只承担合同义务
    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支付费用的义务;(2)按合同约定交付仓储物并及时入库;(3)需要包装的物品,应将其妥善包装;(4)向仓储保管人提供有关仓储物验收的资料;(5)对危险仓储物的告知义务;(6)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根据原文资料可知,乙公司属于存货人,则其义务之一就是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根据规定,存货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提取仓储物,如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A表示正确、选项B、C表述错误。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本题中并不涉及该项责任,所以选项D表述错误。


    合同争议一旦发生,必须公正及时地解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协商、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经济诉讼。根据原文资料“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可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仓单的效力主要包括:(1)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2)移转仓储物的效力;(3)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选项A,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将仓单质押,故正确;选项B、D,首先根据选项D内容和原文资料信息,可知保管人并不知道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存货人有权将仓单转让和质押,但如需转让仓单,需经过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同样存货人以仓单出质的,应当与质权人(丙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将仓单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开始发生效力。因为一旦债务人不能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履行债务,质权人就享有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如果没有存货人(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和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质权人就不能提取仓储物,可知该次质押不能成立,既然不能成立,首先不涉及乙公司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因为此次质押无效,即大豆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丙公司,所以不涉及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而乙公司应当承担的是丙公司的债务责任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担保质押,故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选项C,根据前述分析,此次质押无效,所以无权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故错误。


    首先,保管人有权提存仓储物,本题中保管人即甲公司,根据规定,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持单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然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其次,存货人逾期存储,应当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故选项B、C正确。选项A,保管人可提存仓储物,需交由专门的提存机构依照程序进行提存,而不是自行变卖仓储物,故错误;选项D,存货人逾期存储,且催告后仍不提取的,提存费由存货人承担,即本题中的乙公司承担,而不是甲公司承担,故错误。

  • 第18题:

    共用题干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有()。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D:仓单不属于特权证券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转移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的内容。质押式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已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货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题考查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题材料中甲为保管人,乙为存货人。当合同约定的仓储时间届满时,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若存货人延迟提取仓储物,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所以AC正确;保管人在履行了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取仓储物,所以B正确。存货人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提存仓储物的费用,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应该是乙公司负责提存费用。
    本题考查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存货人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合同争议的解决。由材料中的“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可知,采取的是申请仲裁的方式。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从材料中可知,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所以ACD错误。

  • 第19题: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 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 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库物的权利 
    •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 D、仓单不属于物权证券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多选题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 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 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延期不予提取仓储物时,甲公司可以履行的权利和责任有( )。
    A

    甲公司须履行催告义务 

    B

    经催告乙公司仍不提取仓储物的,甲公司可以提存仓储物 

    C

    甲公司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 

    D

    甲公司负责提存费用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甲公司为仓储合同保管人,保管人的权利有:
    (1)收取仓储费的权利;
    (2)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当合同约定的仓储时间届满时,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期提取货物,若存货人延迟提取仓储物,有权收取延迟提取时间的费用;
    (3)有权提存仓储物,在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持单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4)拒收仓储物或采取措施的权利。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储存在乙公司的仓库,双方签订了仓储合同。现甲公司要提前提取仓储物,因仓储费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1年真题]
    A

    甲公司可提前提取仓储物,并应减少仓储费

    B

    甲公司可提前提取仓储物,但不得减少仓储费

    C

    甲公司如不交仓储费,乙公司有权行使留置权

    D

    甲公司如不交仓储费,乙公司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92条,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应于合同预定的储存期间届满时及时提取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存货人不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本案中,仓储人甲公司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行使法定的留置权,属于选择性权利。

  • 第22题:

    单选题
    2012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2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 2012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 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甲公司可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有( )。
    A

    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B

    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向甲公司仓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D

    向乙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当事人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协商、调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经齐诉讼。本题中,甲乙双方产生纠纷且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说明采取的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A、C、D选项错误。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的货物存放在丙仓库中,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让乙公司自行到丙仓库提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B

    甲公司将仓单交付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C

    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D

    甲公司将仓单交付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丙仓库,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仓库转移至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可以不向买受人实际交付标的物,而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即完成了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因此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