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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兴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下列关于申请再审及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兴业公司申请再审应在终身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出,该申请再审期间同样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B.兴业公司申请再审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C.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D.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题目

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兴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下列关于申请再审及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兴业公司申请再审应在终身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出,该申请再审期间同样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B.兴业公司申请再审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C.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

D.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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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许某诉田某侵权一案经由甲县人民法院一审,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田某提出确实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遂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B.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C.只能在田某申请再审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

    D.如果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许某也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


    正确答案:C
    [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本案为二审审理终结,则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A项正确。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C项不正确,依题意当选,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2条规定:“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D项正确。

  • 第2题:

    如果在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判长是恒大公司代理人甲的近亲属,未进行回避,二审人民法院在程序上正确处理的办法有()。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C.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A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中发现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问题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3题:

    案情: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义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
    问题:
    (1)本案中再审人民法院能否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
    (2)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时能否同时撤销原判决?
    (3)简述再审程序中合议庭的组成。
    (4)若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甲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本案中再审人民法院不能指定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的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判决是最终的生效判决,这一判决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因此,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应当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2)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时不能同时撤销原判决。本案中生效的判决不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而且高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再审时未对案件进行审理。其无法确定原判决是否确有错误,因此裁定撤销原判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根据《民诉解释》第407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正确的做法是:高级人民法院在指定二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只有经过再审发现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才能撤销原判决,作出新的裁判。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故再审的也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4)根据《民诉解释》第423条的规定,案外人甲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第4题:

    因与泰和公司的艺术品加工合同纠纷,华风公司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泰和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30万元。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华风公司的诉讼请求。泰和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泰和公司可以向( )申请再审。

    A.区人民法院

    B.市中级人民法院

    C.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起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05 条: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正确答案是BC.

  • 第5题:

    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不服的,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A.执行判决,同时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执行判决,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不执行判决,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D.不执行判决,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答案:A,B
    解析: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作出时生效。所以A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