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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某食品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甲、总经理乙、会计丙等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被注销。法院为甲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甲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辩护人。后第一审法院分别判处甲死刑,乙有期徒刑15年,丙有期徒刑6年。甲、丙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丙因病死亡。第二审法院维持了对甲的死刑判决。 该食品公司在审理过程中被注销企业登记,法院对于本案应( )。 A.继续

题目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某食品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甲、总经理乙、会计丙等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被注销。法院为甲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甲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辩护人。后第一审法院分别判处甲死刑,乙有期徒刑15年,丙有期徒刑6年。甲、丙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丙因病死亡。第二审法院维持了对甲的死刑判决。 该食品公司在审理过程中被注销企业登记,法院对于本案应( )。 A.继续审理 B.中止审理 C.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甲、乙、丙等人另行起诉 D.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甲、乙、丙等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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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某食品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甲、总经理乙、会计丙等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被注销。法院为甲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甲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辩护人。后第一审法院分别判处甲死刑,乙有期徒刑15年,丙有期徒刑6年。甲、丙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丙因病死亡。第二审法院维持了对甲的死刑判决。 该食品公司在审理过程中被注销企业登记,法院对于本案应( )。 A.继续”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4)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故本题选D。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本案二审审理程序中的一些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查看材料

    A.原审法院只将甲、乙的上诉状和有关甲、乙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法庭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曾要求乙、丙对案件某一关键性问题当面对质
    C.公诉人直接宣读了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
    D.乙觉得甲的辩护人不错,决定聘请其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全面审查原则、讯问被告人的程序、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和《刑诉解释》第309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无论是否全体被告人提起上诉,均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199条规定,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故B项正确。根据《高检规则》第434条的相关规定,公诉人可以宣读来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故C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8条的相关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1名辩护人不得为2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故D项错误。

  •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在二审中,关于乙、丙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B.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C.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丙应当参加法庭辩论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以及被告人出庭的问题。《刑诉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刑诉解释》第323条第1款第(3)项规定,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刑诉解释》第323条第2款规定,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所以CD项均错。

  • 第4题: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金融机构,第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甲上诉,乙表示服判,未上诉。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死亡。关于第二审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
    B.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
    C.第二审法院认为甲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应当改判
    D.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对乙量刑过轻,应当改判加重其刑罚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栽定。由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 第5题:

    甲乙丙二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最高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A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23条规定:“……(三)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故B正确。《最高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故C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27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可见,原则上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加刑。故D错误。本题选B。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A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规定,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6条规定,C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D项不正确。

  •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本案二审审理程序中的一些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原审法院只将甲、乙的上诉状和有关甲、乙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 B、法庭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曾要求乙、丙对案件某一关键性问题当面对质
    • C、公诉人直接宣读了未到庭被害人、证人的证言笔录
    • D、乙觉得甲的辩护人不错,决定聘请其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的处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判甲有期徒刑10年,改判乙有期徒刑7年,改判丙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到他们的问题,更不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处刑,因为他们在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问题。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在程序上有何问题?


    正确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在本案中,检察院没执行上述规定,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出抗诉,这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 第9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在二审中,关于乙、丙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A、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 B、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 C、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 D、丙应当参加法庭辩论

    正确答案:A,B

  • 第10题:

    不定项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本案二审审理程序中的一些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原审法院只将甲、乙的上诉状和有关甲、乙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

    法庭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曾要求乙、丙对案件某一关键性问题当面对质

    C

    公诉人直接宣读了未到庭被害人、证人的证言笔录

    D

    乙觉得甲的辩护人不错,决定聘请其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在二审中,关于乙、丙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A

    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B

    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C

    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

    丙应当参加法庭辩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

    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

    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第13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答案:D
    解析: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故本题选D。

  • 第14题:

    甲、乙二人在商场购物时发生冲突,继而发生打斗。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将甲诉至法院,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诉。乙不服,欲提出上诉。在上诉期内,乙父死亡,乙为父奔丧而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乙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期间是否恢复,由人民法院决定
    B.提出该申请需要经其辩护人同意
    C.乙必须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申请
    D.乙无权提出该申请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期间的耽误与恢复。《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而不是人民法院决定。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该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该申请。

  • 第15题:

    甲乙丙二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最高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A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23条规定:“……(三)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故B正确。《最高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故C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27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可见,原则上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加刑。故D错误。本题选B。

  • 第16题:

    甲系聋人,故意伤害乙,在某县法院受审,甲未委托辩护人,法院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为甲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丙和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甲若当庭拒绝丙进行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不予准许
    B.甲若当庭拒绝丙进行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休庭
    C.若甲同时拒绝了丙和丁,甲有权在没有辩护人的帮助下自行辩护
    D.甲拒绝丙和丁后,法律援助机构再次为甲指派了戊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再次开庭后,甲感觉戊律师业务不精,再次当庭拒绝辩护表示要自行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同意

    答案:A,B,C,D
    解析:
    《高法解释》第254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可见,甲若当庭拒绝丙进行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才会休庭。本案中,还有辩护人丁,因此不会休庭,故AB错误。被告人系聋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不可以在没有辩护人帮助下自行辩护,C错误。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 第17题:

    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某市中级法院第一审时保证案件审判的质量,决定由刑庭庭长甲和审判员乙、丙、丁以及人民陪审员戊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不开庭审理
    B: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开庭审理后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227条规定,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D选项正确。

  • 第18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 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的处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判甲有期徒刑10年,改判乙有期徒刑7年,改判丙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到他们的问题,更不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处刑,因为他们在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问题。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乙、丙的意见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乙、丙的意见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 第20题:

    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的处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判甲有期徒刑10年,改判乙有期徒刑7年,改判丙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到他们的问题,更不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处刑,因为他们在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问题。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是否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正确答案: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为重的刑罚,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于只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本案被告人甲提出了上诉,检察院也提出了抗诉,对于这样的案件,二审法院改判时,也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 第21题:

    多选题
    该食品公司在审理过程中被注销企业登记,法院对于本案应(  )。[2010年真题]
    A

    继续审理

    B

    中止审理

    C

    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甲、乙、丙等人另行起诉

    D

    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甲、乙、丙等人起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

    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

    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可不开庭审理

    B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

    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B项,《高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第3项规定,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进行,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A项,《高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项,《高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D项,《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