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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拒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 ),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A.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B.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调解

题目
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拒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 ),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

A.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B.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调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拒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 ),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镇张阿姨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镇的一对儿女长期拒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张阿姨和老伴有权( ),要求一对儿女支付赡养费。

    A.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

    B.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C.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C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题:

    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

    A: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B: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C: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述讼
    D: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调解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方式方法中的司法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正确。

  • 第3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 第4题:

    赵先生的两个儿子均已参加工作,经济独立,但和妻子两人均未退休,此时赵先生的家庭处于( )。

    A.形成期
    B.成长期
    C.成熟期
    D.衰老期

    答案:C
    解析:
    从特征方面来讲,家庭成熟期:从子女经济独立到夫妻双方退休;家庭形成期:从结婚到子女婴儿期;家庭成长期:从子女幼儿期到子女经济独立;家庭衰老期:从夫妻双方退休到一方过世。

  • 第5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冯老大可以分得价值()万元的遗产。

    • A、0
    • B、20
    • C、6.5
    • D、7.5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不可以是王先生的第一继承人()。

    • A、大王的儿子
    • B、小王的儿子
    • C、大王的妻子
    • D、大王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王先生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王先生于1999年立下遗嘱,在遗嘱中,他将其全部财产均留给了大王。王先生于2007年9月由于车祸而不幸死亡。经查,王先生立遗嘱时,大王和小王的年龄分别为17岁和14岁,现两个儿子均已参加了工作。下列关于王先生的遗产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两个儿子各得1/2
    • B、大王和小王分别得2/3与1/3
    • C、大王获得全部遗产
    • D、小王获得全部遗产
    • E、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B,D,E

  • 第8题:

    老刘在一次事故中不幸身亡,他留下了自己的老伴,一个儿子,还有80岁的父亲,并且还有一笔不小的遗产。请问,对于老刘的遗产,他的亲人的继承顺序应该是()

    • A、父亲、老伴、儿子
    • B、儿子、老伴、父亲
    • C、老伴、儿子、父亲
    • D、D.老伴、父亲、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多选题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几种继承关系不是本案涉及的有()。
    A

    代位继承

    B

    遗嘱继承

    C

    转继承

    D

    法定继承

    E

    遗赠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  ),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
    A

    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B

    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C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调解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例没有涉及()
    A

    遗嘱见证

    B

    遗嘱继承

    C

    遗赠

    D

    遗嘱效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老刘在一次事故中不幸身亡,他留下了自己的老伴,一个儿子,还有80岁的父亲,并且还有一笔不小的遗产。请问,对于老刘的遗产,他的亲人的继承顺序应该是()
    A

    父亲、老伴、儿子

    B

    儿子、老伴、父亲

    C

    老伴、儿子、父亲

    D

    D.老伴、父亲、儿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市的两个儿子却长期拒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 ),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

    A.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B.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调解


    正确答案:C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老年人享受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受到影响的法律救济手段的考查。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遗产应按照()继承。
    A:法定原则
    B:自书遗嘱
    C:口头遗嘱
    D: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答案:C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 第15题:

    共用题干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72~78题。

    冯老先生的老伴可以分得()的财产。
    A:24万房产,12.5万存款
    B:25万房产,12.5万存款
    C:5万房产,2.5万存款
    D:20万房产,10万存款

    答案:D
    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20万元的房产和10万元的存款。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

  • 第16题:

    周老先生用多年积蓄盖了5间平房,与老伴、儿子及儿媳共住,产权人是周老先生。因修机场拆迁,周老先生得到60多万元补偿款。他在市里买了一套房,让大家继续住,但产权人仍然是周老先生自己。因儿媳与儿子不和,所以不久前,儿媳忽然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30万元拆迁补偿款。据此该房屋产权应当是()。

    A:周老先生自己的
    B:周老先生和儿子的
    C:儿子与儿媳的
    D:周老先生与儿子儿媳共有的

    答案:A
    解析:
    家庭共同财产主要来源于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个人私有财产以及家庭成员共同积累、购置、受赠的财产。这个案例中,拆迁补偿款是给予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的,所以这些拆迁补偿款只是周老先生原有私房价值的转移与再现。被拆除的旧房屋是周老先生单独购置的,儿子、儿媳并没有参与房屋的购置过程。所以,大家虽然一直都在旧房屋内共同居住,但旧房屋并不是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置的,不符合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条件,因此不是家庭共有财产。儿媳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私有财产。

  • 第17题:

    王先生为其儿子和妻子陈女士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并指定王先生本人为第一支付人、陈女士为第二支付人,若王先生的儿子住院发生需自付部分的医疗费,因办理了家庭医疗共济网,可直接使用王先生的社会保障卡刷卡用健康账户余额结算其儿子的自付医疗费用,余额不足时再使用陈女士的社保卡刷卡支付剩下的自付部分医疗费。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大王的妻子和儿子各可以分得王先生遗产的()。

    • A、1/2
    • B、1/4
    • C、1/8
    • D、1/16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张某所作的遗嘱界定,错误的有()。

    • A、无效,张某有权分割遗产
    • B、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大王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儿子和张某继承
    • C、部分无效,应给大儿子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
    • D、无效,但张某无权分割遗产,应由大王的儿子代张某继承遗产
    • E、具有法律效力,大王的儿子和张某无权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B,C,D,E

  • 第20题:

    单选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例涉及了下列哪一项继承方式()。
    A

    代位继承

    B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C

    遗嘱继承

    D

    转继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何老先生有两个儿子——何老大与何老二,老伴多年前就已去世,何老先生带着小儿麻痹的小儿子一同生活,何老大定期给付父亲赡养费用。2008年何老先生突发心脏病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0万元留给何老大,并希望何老大能照顾好何老二。则()
    A

    该遗嘱有效,个人可以通过遗嘱处理自己的遗产

    B

    该遗嘱无效,因为没有为何老二保留份额

    C

    该遗嘱有效,因为何老先生将何老二委托给何老大照顾

    D

    该遗嘱无效,因为何老先生没有设立遗嘱的能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份额的处分无效。本案中何先生小儿子患有小儿麻痹,需要人照顾即可以认定缺乏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所以何老先生的遗嘱无效。

  • 第22题:

    单选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不可以是王先生的第一继承人()。
    A

    大王的儿子

    B

    小王的儿子

    C

    大王的妻子

    D

    大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可以分得王先生的遗产()。
    A

    小王的儿子

    B

    王先生的弟弟

    C

    小王的妻子

    D

    大王的妻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