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市A区居民元某就位于该市B区的一套房屋与该市C区居民明某发生所有权纠纷,多 次交涉未果,元某向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某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 交了答辩状。关于此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符合“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
C. C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
D.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D [解析]《民亊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当亊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辨 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该法第33条规定: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不动产所有权纠纷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专属管 椟。而由于本案不归C区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也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