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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驾驶时,乙翻越护栏横穿公路,被乙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A. 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 甲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缺乏交通肇事的客观要件C. 本案属于意外事件D. 甲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

题目

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驾驶时,乙翻越护栏横穿公路,被乙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

A. 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 甲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缺乏交通肇事的客观要件

C. 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 甲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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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车正常行驶时,乙突然翻越护栏横穿公路,甲刹车不及将乙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当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甲的行为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缺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罪过

    答案:A
    解析:
    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甲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中间不存在任何介入因素,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当然具有因果关系。A选项说法错误,应当选。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因此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可以阻却交通肇事罪的成立。B选项说法正确,不选。甲出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了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成立。C选项说法正确,不选。交通肇事罪是一个过失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有过失,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罪过即没有过失,甲不成立交通肇事罪。D选项说法正确,不选。

  • 第2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因果关系【详解】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所要说明的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是条件说,即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原因。A选项中,甲、乙同时分别实施了向丙开枪的危害行为,虽然均未击中要害,但是二人行为合力的后果导致了丙死亡,缺少甲或者乙的行为,丙可能就不会死亡,因此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均存在因果关系,因此A是正确的。在认定因果关系时,需要注意行为人的行为介入第三者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与行为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考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B选项中,乙之所以跑到高速公路上,是由于甲等多人对其实施追杀行为,又发生在深夜,乙被迫作出的选择,虽然乙被汽车撞死,但是甲等多人深夜的追杀行为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因此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间具有因果关系,B是正确的。C选项中,甲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乙必然会反抗挣扎,最终导致乙被甩出窗外,由于在高速公路上车速高、车辆多,因此虽然是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但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C是正确的。D选项中,甲对乙的住宅实施了放火行为,乙冲进房中救婴儿属于人之常情,不能导致因果关系中断,因此乙的死亡结果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是错误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 第3题:

    (2006年真题)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车正常行驶时,乙突然翻越护栏横穿公路,甲刹车不及将乙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当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甲的行为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缺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罪过


    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构成和犯罪的认定。一行为能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只能看犯罪的构成要件,即看分则中该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就交通肇事罪而言,根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必须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还必须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主观上必须有过失。本题中,甲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即罪过,又没有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而是正常行驶,在乙违章突然横穿公路而刹车不及的情况下将乙撞死。故应认定甲的行为缺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而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认定其不应该预见到会有人横穿高速公路,且尽了最大的努力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对乙的死亡结果不存在罪过,而是由于意外事件造成了乙的死亡。因而B、C、D三项都可以作为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据。而根据题目给出的情境,甲的驾驶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交警不能以甲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故A选项可选。
    本题既考查了犯罪的特征又考查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对主观要件在犯罪构成中决定性意义的考查,很好地检验了考生是否对罪过理解到位。

  • 第4题:

    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驾驶时,乙翻越护栏横穿公路,被甲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作为交瞀认定依据的是()。
    A.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的行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缺乏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
    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D.甲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交警之所以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因为甲的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即其主观上没有罪过,在客观上甲的行为不违反交通法规,缺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但本题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5题:

    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一直想杀乙,驱车前往乙的住处准备实施杀害行为,过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不小心撞死一位行人,下车查看后发现正是仇人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以伤害的故意举刀砍乙,适仇人丙出现在现场,甲转而杀死丙的,甲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并罚
    C.甲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乙突然横穿公路被汽车压死的,甲成立过失犯罪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B
    解析:
    ①根据责任主义原则的要求,故意一定是行为当时的故意,甲在开车撞乙时并没有杀害乙的故意,所以不成立故意杀人罪。A 选项错误。②甲属于行为属于行为对象的转换,应当数罪并罚。B 选项正确。③基于信赖原则,甲相信他人会遵守规则,甲并没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制造法益侵犯的危险,所以甲不负责任,乙自担风险。C 选项错误。④甲的错误不属于方法错误,因其并非因为行为的偏差导致了其他犯罪结果的发生;甲的错误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行为错误,但这种错误不适用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直接认定成立故意犯罪。D 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