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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学者创造性的翻译。A.德国B.英国C.美国D.日本

题目

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日本明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从法语译为日语民法"。中国古代法律文献原无民法一词,有关钱、债、田、土、户、婚等法律规范,都收在各个朝代的律、例之中,清朝末年至中华民国时期曾制订民律"草案,后经修订于19291930年分编陆续公布时改称¨民法,这是中国法律历史文献上对民法一词的第一次正式使用。据学者考察,我国法上的民法一词系来自日本语中的民法

更多“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参考答案:对

  • 第2题:

    汉语民法一词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答案:D
    解析:
    D项正确,日本明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从法语译为日语“民法”,用“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日本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 第3题: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是()。
    A大清民律草案 B.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C.中华民国民法 D.民律第二次草案


    答案:A
    解析:
    [详解]《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由于清王朝在草案起草完成后随即崩溃,所以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选项B不正确,北洋政府建立伊始,就正式确认《大清现行刑律》和《户部则例》等法规中有关的民商事条款继续有效,称《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选项C不正确,《中华民国民法》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总则编于1929年5月公布;债与物权两编于同年11月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1930年12月公布。沿袭《大清民律草案》和北洋政府《民法草案》,《中华民国民法》采德国民法编制体例结构。选项D不正确,北洋政府于1926年以《大清民律草案》为基础,编制了《民律第二次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篇,虽未颁行,却是后来制定民法典的蓝本。

  • 第4题:

    我国历史上正式公布的第一部民法典是:()

    A、《大清民律草案》

    B、《中华民国民法典》

    C、《民法通则》

    D、《侵权行为法》


    参考答案:B

  • 第5题:

    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A. 德国
    B. 英国
    C. 美国
    D. 日本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用“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日本学者创造性的翻译。故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