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993年5月,A市某商店(集体单位)经理邵某找到该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马某,要求其为自己的朋友、B县装璜公司(集体单位)经理李某提供一笔财政贷款。马某听后表示,按市里的规定,自己掌握的贷款只能贷给本市国有单位,但可以先贷给虽为集体单位但却同在A市的邵某经营的商店,再由邵某转借给李某的公司。邵某告知马某借款方许诺还款期为一年,年息20%,如果财政收取的利息低,则利差”全部归马某,马某提出与邵某平分。二人达成约定。同年6月,马某凭借财政局所赋予的签订借贷合同权与邵某所在商店签订50万元借款合同,但未按有关规定向财政局领导汇报。随后,马某将款汇往该商店,邵某收款后又将这50万元以集资的名义汇往李某的装璜公司,并约定集资期限一年,利率为20%。1994年5月,马某要求邵某支付,约定,的利差,”,于是,邵某将李某公司汇给自己的10万元利息转汇到马某指定的账户上。1995年5月,马某和邵某将这10万元平分,二人各得5万元。后案发,马某被依法逮捕。
【问题】此案如此定性?
马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38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反观本案,马某作为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显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利用自己掌握的签订财政贷款合同的权力,违规为他人提供贷款,同时收受他人以“利差”名义给予的5万元好处,说明其既有主观上的故意,符合受贿罪的主观方面的要求,又实施了收受好处(且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加之其行为确实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可收买性和国家公务行为的公正、廉洁,因而毫无疑问马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定罪量刑。对于将马某的行为定为受贿,持“贪污罪”观点的人还有一种不同意见,即:马某和邵某所分的10万元可能还包括了应偿付给财政局的那部分利息,如果仅将马某的行为定为受贿,则难免以偏概全。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马某的行为属于刑法罪数中的想象竞合犯,也就是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由于想象竞合缺乏数罪的客观基础而只是形式上的数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多主张采用“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办理,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本案中马某收取5万元的主观动机只是利用手中签订贷款合同的权力,从他人那里谋取好处,事实上也只实施了与邵某各分5万元这一个行为;同时,由于财政贷款的法定利息较低,财政局应得的利息收入在马某5万元受贿金额中所占比例微不足道,因此根据对想象党合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依受贿罪名起诉马某。
第2题:
根据材料回答5~7题: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下列题。
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第3题:
邵某,29岁,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他的配偶廖某到律师事务所为他请了律师胡某。那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廖某对胡某的委托,并不能使其自然成为邵某的代理律师。要使该委托生效,需经邵某本人签字认可才行
B.若事先邵某已委托廖某为其聘请律师,则该委托自然生效
C.廖某作为邵某的近亲属,有权为其聘请律师,且该委托自然有效
D.邵某有权无条件拒绝胡某作为其律师参与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来委托辩护人的诉讼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其聘请律师。他所请的律师还要经过犯罪嫌疑人本人的签字,本人认可以后,这个委托才有效。但若犯罪嫌疑人事先委托自己的配偶,那么他的配偶凭借该委托书到事务所去请辩护律师,在这个委托书中配偶签字就产生法律效力。否则他的配偶的委托只是一种帮忙,不具有法律效力。故A、B、D正确,C错误。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郡某与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邵某将房屋卖给裒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贺某可以拒绝搬出该房屋
贺某可以要求邵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邵某是某村的村民,看见同村青年人搞副业、跑运输都赚了大钱,非常眼红,很想自己也买辆车来跑运输,但因为家境贫穷,只好到乡信用社贷款,但乡信用社怕邵某还不起钱,拒绝贷款,邵某不死心,就找同村的李某帮助,希望李某能以刚建的新楼让邵某住上一段时间,等邵某骗来贷款即还楼房并给李某重谢。李某平时与邵某要好,就欣然同意了,把一些建房的手续文件都交给邵某,邵某再次到信用社贷款,并提出是以自己的新建楼房作抵押。结果贷了6万多元钱,随后购买了一辆汽车跑运输,一年后,邵某赚了钱把信用社的贷款还清了,则邵某的行为()。
第14题: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第15题:
2008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8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8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8年6月8日办理了产权登记。2008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
要求: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2)小王从何时开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小王是否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4)杜某是否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5)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1999年5月,邵某经人介绍结识本市居民王某,并于同年6月,在相互并不很了解的情况下匆忙结婚。婚后不久,邵某发现王某原来是个无业游民,好吃懒做,性情暴躁。于是,邵某苦口婆心地规劝丈夫。岂料,王某见邵某对自己不满意,且有责怪之意,不由得怒火中烧,对邵某张口大骂。夫妻俩大吵大闹一场,邵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居住,不久,又被王某接回。此后,王某依旧恶习难改,不务正业,夫妻俩常为一些生活琐事而争吵,继而大打出手。邵某三天两头跑回娘家向老母哭诉。 2002年10月,邵某的父亲身患重病,卧床不起。临终前,他把一个1万元的存折交给了邵某,希望她自己收好,别让王某知道。但不久王某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并多次向邵某索要存折,都被邵某拒绝了。2003年底,邵某成了下岗工人。失业后,王某对邵某更是冷嘲热讽,极尽挖苦之能事。邵某气愤之下,决定用父亲给的钱到商场中承包个摊位,做服装生意。王某知道后威胁邵某不得擅自动用那笔钱,不然就要砸烂她的摊子。无奈之下,邵某提出离婚。王某表示同意,但要把那笔钱拿出来平分。邵某当然不同意,坚持那笔钱是父亲给自己的。双方争执不下。2004年4月,邵某和王某又因家庭事务吵闹不休,王某动手打了邵某。邵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确认自己对继承所得财产的所有权。 本案中,邵某继承父亲遗产所得的财产,是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邵某的个人财产?
第20题:
是共同犯罪的主犯之一
与邵某一起构成贷款诈骗犯罪
不构成犯罪
是共同犯罪的帮助犯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