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B、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C、纳税人需就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D、纳税人以后年度如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第1题:
A.0.11
B.0.09
C.0.13
D.0.06
第2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A、13%
B、11%
C、10%
D、9%
第4题:
A.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B.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D.以上说法全都正确。
第5题:
A.1%
B.10%
C.20%
D.30%
第6题:
A.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需要任何审批,纳税人自己选择适当方式,线上或线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
B.《声明》中的基本信息均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填写,纳税人仅需勾选、填写4项内容(即所属行业、判定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四项服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C.《声明》信息录入成功后,申报纳税系统将自动开放“加计抵减模块”,纳税人自行计算填报加计抵减额,申报纳税系统将根据申报表内部勾稽关系,自动计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D.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期间,在首次抵减期间声明一次即可,后续不需再声明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政策实施阶段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适用运输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第4个月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第12题: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按照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当期可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超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13题:
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C、公务人员
D、教师
第14题:
A、10%
B、15%
C、11%
D、13%
第15题:
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B.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C.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D.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16题:
A.5%
B.10%
C.15%
D.20%
第17题:
A.10%;
B.20%;
C.30%;
D.50%;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3%
9%
10%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