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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员工张某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张某自2017年至2019年在公司履行工作义务3年,则可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80000股,授予日股票的收盘价为5.8元。2019年8月该期权可行权,张某将全部期权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元,则张某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A.27880 B.60080 C.11880 D.129480

题目
某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员工张某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张某自2017年至2019年在公司履行工作义务3年,则可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80000股,授予日股票的收盘价为5.8元。2019年8月该期权可行权,张某将全部期权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元,则张某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27880
B.60080
C.11880
D.12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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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9年1月2日进行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9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9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转让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A.130000
    B.129700
    C.65000
    D.0

    答案:D
    解析:
    个人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于行权后进行转让,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第2题:

    2018年4月,中国公民杨某获得所在公司授予的10000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为5元/股。2019年9月,杨某按照公司的规定行权,购买10000股公司的股票,当天公司股票的市场价为11元/股。2019 年9月杨某股票期权行权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 2014 )

    A.5340
    B.3480
    C.3825
    D.5945

    答案:B
    解析: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人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所以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0*(11-5)*10%-2520-3480 (元)。

  • 第3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9年1月2日进行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9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9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92910
    B.91830
    C.27130
    D.54330

    答案:D
    解析:
    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80+26250=54330 (元)

  • 第4题:

    中国公民李小白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管理人员。2019年该公司开始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9年1月1日,该公司授予李小白股票期权10000股(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3.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20年1月1日起李小白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20年1月1日李小白全部行权,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市价为12.6元/股。计算李小白股票期权行权日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12.6-3.5)×10000=91000(元)
    查找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应纳税额=91000×10%-2520=6580(元)。

  • 第5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员工,每月工资 12000 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 4.5 元/股,共 60000 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3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2 元/股,2019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2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0.5 元/股,2019 年 8 月 18 日李某将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650000 元,缴纳相关税费 1625 元。
    李某转让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130000
    B. 129700
    C. 65000
    D. 0

    答案:D
    解析:
    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 第6题:

    中国公民张某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公司于2017年实施股票期权计划,2017年1月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4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86元。2019年2月1日,张某对上述3000份股票期权实施第一次行权,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6元;同年3月1日,张某对剩余1000份实施第二次行权,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元。则张某就两次行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32
    B.444
    C.1270
    D.1550

    答案:B
    解析: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行权的,应合并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9.6-6)×3000+(10-6)×1000=14800(元),应纳税额=14800×3%=444(元)。

  • 第7题:

    严某受聘于一家财务投资公司,2019 年2 月4 日将拥有的48000 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10 元(当日市场收盘价14 元),该股票期权于2018 年6 月4 日授予,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0
    B.21480
    C.35000
    D.35940

    答案:B
    解析:
    股权激励在2021 年12 月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 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4-10)×20%-16920=21480(元)

  • 第8题:

    中国居民纳税人张某自2015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9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每月领取工资175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2800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作为独生子的张某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3周岁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一名;年满60周岁的父亲一名;夫妻约定女儿教育全额由张某扣除。
    (2)公司于2017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7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9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9年2月13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
    (3)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200元,取得2018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元。
    (4)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7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1月份张某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7500-5000-2800-1000-2000)×3%=201(元)
    (2)2月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行权取得的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400×3%=432(元)
    (3)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4)7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月第1次行权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7月第2次行权所得额=6000×(10.8-6)=28800(元)
    7月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4400+28800)×10%-2520]-432=1368(元)

  • 第9题:

    单选题
    境内某上市公司员工小王月薪7000元,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小王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承诺若小王自2013年9月到2014年4月在公司履行工作义务满8个月后,则可以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80000股。2014年5月小王行权时,该公司股票市价每股2.5元,则小王2014年5月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21960

    B

    22205

    C

    24245

    D

    42070


    正确答案: B
    解析: 小王当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3500)×10%-105=245(元);小王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80000×(2.5-1)=12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8×25%-1005)×8=21960(元);小王2014年5月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5+21960=22205(元)。

  • 第10题:

    单选题
    2018年2月张某被授予本公司(上市公司)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施权价1元/股,共20000股。2019年4月行权,股票当日收盘价6元/股。张某应就该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3000

    B

    3600

    C

    7480

    D

    9480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上市公司员工小李月薪7000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其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小李白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在企业履行工作义务8个月,则可以每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80000股。2012年9月小李得到期权时不纳税;2013年4月小李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5元,求小李的月薪和行权所得都各自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正确答案:
    小李的月薪和行权所得都各自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小李7000元月薪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3500)×10%-105=245(元)
    小李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0000×(2.5-1)=120000(元)
    应纳税额=(120000/8×25%-1005)×8=21960(元)
    小李2013年4月共纳个人所得税=245+21960=22205(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张某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公司于2016年实施股票期权计划.2016年1月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4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86元。2017年2月1日,张某对上述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6元。则张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432

    B

    208.8

    C

    223.2

    D

    2595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7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9年1月2日进行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9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9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第一 次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A.55245
    B.44745
    C.28080
    D.33690


    答案:C
    解析:
    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按照下列公式和要求计算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人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公式计税。
    所以李某第一 次行权时,应纳个税=(12-4.5)* 30000*20%- 16920=28080元。

  • 第14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每月工资12000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2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15年3月2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16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16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转让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30000
    B.129700
    C.65000
    D.0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个人转让股票取得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 第15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员工,每月工资 12000 元,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 4.5 元/股,共 60000 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 2019 年 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3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2 元/股,2019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 20000 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 10.5 元/股,2019 年 8 月 18 日李某将已行权的 50000 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 650000 元,缴纳相关税费 1625 元。
    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192910
    B. 54330
    C. 127130
    D. 74190

    答案:B
    解析:
    李某以上各项交易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80+26250=54330 (元)。

  • 第16题:

    2018年2月张某被授予本公司(上市公司)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施权价1元/股,共20000股。2019年4月行权,股票当日收盘价6元/股。张某应就该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3000
    B.3600
    C.7480
    D.9480

    答案:C
    解析:
    张某就该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1)×20000×10%2520=7480(元)

  • 第17题:

    李某是甲上市公司的员工,2016年8月甲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李某股票期权7000股(不可公开交易),合同约定李某从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在甲公司连续任职3年就可以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7000股;2019年8月李某行权,行权时该股票的市场价为8元/股,则李某2019年8月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680 
    B.1260 
    C.3080 
    D.2680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股票期权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李某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8-2)×7000×10%-2520=1680(元)。

  • 第18题:

    杨先生为某上市公司的员工,公司 2018 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8
    年 8 月 18 日,该公司授予杨先生股票期权 80 000 股,授予价 1 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 2019 年 4 月 18 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9 年 4 月 18 日杨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 80 000 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 2.5 元/股。杨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87 50
    C.93 85
    D.9480

    答案:D
    解析:
    杨先生股票期权行权应纳税所得额=80000*(2.5-1)=120000 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0.1-2520=9480 元

  • 第19题:

    中国公民张某自2014 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9 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 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 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 元,差旅费津贴1500 元。
    (2)公司于2018 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8 年5 月11 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 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 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 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9 年2 月10 日至9 月10 日。张某于2019 年2 月13 日对4000 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 元。
    (3)5 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200 元,取得2018 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 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 元。
    (4)7 月9 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1 月份工资、津贴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2 月份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5 月份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7 月份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0+1600-5000)×3%=123(元)
    (2)2 月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9.6-6)×3%=432(元)
    (3)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4)2 月第一次行权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7 月第二次行权所得额=6000×(10.8-6)=28800(元)
    合计=14400+28800=432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3200×10%-2520)-432=1368(元)。

  • 第20题:

    中国公民张某自2013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所在公司于2015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5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7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7年2月13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2017年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计算张某两次股票期权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2月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行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400÷12×3%×12=432(元)
    7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月第1次行权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7月第2次行权所得额=6000×(10.8-6)=28800(元)
    7月份股票期权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400+28800)÷12×10%-1051×12-432=2628(元)

  • 第21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张某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公司于2017年实施股票期权计划,2017年1月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4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86元。2019年2月1日,张某对上述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6元。则张某行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432

    B

    208.8

    C

    223.2

    D

    2595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杨某为境内甲上市公司的员工,甲公司2016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6年8月18日,授予杨某股票期权80000股,授予价3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7年4月18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7年4月18日,杨某以授予价购买股票8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8元/股。则杨某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

    0

    B

    87850

    C

    93875

    D

    9796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杨某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8-3)÷8×30%-2755]×8=97960(元)。

  • 第23题:

    问答题
    三江公司系境外上市公司,2012年7月7日授予在该公司工作10年的高管王某境外上市公司的3000股期权,每股行权价14元,约定1年后方可行权。2013年7月7日,王某行权,以行权价购买了3000股,当天股票收盘价18.5元,次日王某又以每股20元的价格卖出了股票。问王某的这部分股票期权按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应纳税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股票期权应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王某接受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不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行权时取得的股票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可以不与工资、薪金合并,单独按其实际境内工作月份数(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平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额如下:
    2012年7月7日三江公司授予王某股票期权时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3年7月7日王某首次行权购买的3000股应纳税额=[(18.5-14)×3000÷12×10%-25]×12=1050(元);
    王某取得的是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次日卖出的3000股应纳税额=(20-18.5)×3000×20%=900(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