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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此行为的处理办法是:()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D、甲的质押行为给乙、丙、丁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此行为的处理办法是:()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甲的质押行为给乙、丙、丁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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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 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 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 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 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 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笫26条、第37条、第20条 的规定为依据。

  • 第2题: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下列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要求的有()。


    A. 甲是国有企业
    B. 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C. 丙提出企业名称为XX有限合伙公司
    D. 丁认为人数不符合要求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不能劳务出资,因此选项B错误;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因此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人数2—50人,因此选项D错误。

  • 第3题: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提议邀请某国有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
    B.乙要求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作价出资
    C.丙建议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
    D.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

    答案:C
    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 第4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对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答案:B,D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5题:

    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丁、戊为普通合伙人,一年后,甲、丙退出合伙企业,乙转为普通合伙人,则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乙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B,C,D
    解析:
    有限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