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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6~98 题: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第 96 题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应当由8市法院管辖B.应当由A市法院管辖C.可以由A市法院管辖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题目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6~98 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

第 96 题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

A.应当由8市法院管辖

B.应当由A市法院管辖

C.可以由A市法院管辖

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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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6~98 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 ”相关问题
  • 第1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正确答案:ACD

  • 第2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B市法院管辖

    B.应当由A市法院管辖

    C.可以由A市法院管辖

    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可以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 第3题:

    27、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中,M省A市人员马某、宋某、周某在该省的B市内抢劫被抓获。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B市法院管辖

    B.应当由A市法院管辖

    C.可以由A市法院管辖

    D.M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ACD

  • 第4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答案:A,C,D
    解析:
    周某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将王某打昏,构成抢劫罪,此时犯罪行为尚未结束,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二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属于事中共犯。事中共犯即事前无通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在共同犯罪中周某发挥主要作用,是主犯,高某仅提供帮助,属于从犯,因此CD正确。

  • 第5题: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ACD 【考点】共同犯罪;主犯;从犯 【解析】周某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将王某打昏,构成抢劫罪,此时犯罪行为尚未结束,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二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属于事中共犯。事中共犯即事前无通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在共同犯罪中周某发挥主要作用,是主犯,高某仅提供帮助,属于从犯,因此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