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题 如果本案中国家赔偿成立,则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A.姜某
B.姜某所在的派出所
C.姜某所属的公安局
D.姜某和其所属的公安局
1.2004年1月5日,甲与乙之间发生争吵,后来甲将乙打伤,乙时年15周岁,乙的寡母要求甲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乙的身体损害和医药费。根据上述案情,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若甲已经年满18周岁,而没有经济收入,则应当如何处理本案?2.若甲打伤乙的时候,年仅12周岁,其父母离异,甲随其母亲生活,则应当由谁承担责任?3.如果甲将乙打伤,是因为受到了丙的教唆,而丙还给甲提供了工具,而甲年仅12岁,则应当由谁承担民事责任?4.如果甲患有精神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而甲打伤乙是因为丁指使他去做的,则应当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2.邓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B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B县法院经一审认定邓某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予以执行。后邓某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发现邓某故意伤害事实成立,但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况,于是撤销原判,宣告邓某无罪释放。后邓某提出国家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因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所以邓某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不能成立B.邓某的国家赔偿请求成立,赔偿义务机关是B县法院和B县检察院C.邓某的国家赔偿请求成立,赔偿义务机关是B县法院D.邓某的国家赔偿请求成立,其可以依据生效的再审判决直接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3.六、(本题20分)案情: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6年12月20日,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问题: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2.王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3.本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4.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5.若本案公安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6.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赔偿后,对民警如何处理?7.若王某的父亲获得国家赔偿,他能否再要求民警任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4.本案例中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