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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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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AC
    解析:甲对乙开枪射击未射中,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甲的射击行为造成丙死亡,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异种罪名,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

  • 第2题:

    偶然防卫是指在客观上被害人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对被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偶然防卫的一项是:

    A.甲正准备枪杀乙时,丙在后面对甲先开了一枪,将其打死。而丙在开枪时并不知道甲正准备杀乙,纯粹是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杀甲,结果是保护了乙的生命

    B.甲与乙积怨很深,某日发生冲突后,甲回家拿了手枪打算去杀乙,两人在路上正好碰上,甲先开枪杀死了乙,但开枪时不知乙的右手抓住口袋中的手枪正准备对其射击

    C.甲身穿警服带着电警棍,冒充警察去“抓赌”,甲抓住乙搜身时,乙将甲打伤后逃离,甲未能得手

    D.甲与乙醉酒后发生激烈冲突,两人相互厮打至马路上,正当甲要捡起路边砖头击打乙时,围观人群中有人喊“警察来啦”,甲受惊吓不慎跌落路边河沟溺水身亡,乙安全无事


    正确答案:A
    A  甲与乙醉酒后发生激烈冲突,两人相互厮打至马路上,正当甲要捡起路边砖头击打乙时

  • 第3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
    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两个罪名,但最终只定一罪。

    A: 故意伤害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过失致人重伤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C,D
    解析:
    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同时,由于甲对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犯。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
    对甲来说是不能预见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
    对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所以,甲构成两个罪——故意杀人罪(未遂)
    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故本题答案为CD。

  • 第4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放风,乙进入一户人家室内,乙进入发现没有值钱的财物,但是将女主人强奸,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事前并无同谋,但同时向仇人丙开枪,丙中枪死亡,甲、乙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甲、乙共谋,相互串通骗取同乡丙钱财,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中乙属于实行过限,过限的强奸行为由乙单独承担;入户盗窃未遂的,构成盗窃罪。B项中,甲、乙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中,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只限于故意犯罪,共同过失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D项正确。

  • 第5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面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射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被疾驶的汽车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重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客观上就是甲的枪击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结果的出现,二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似乎存在没有甲的追赶行为,就没有小偷死亡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我们探讨的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非生活上的,因此这里的“因”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而非所有的行为,故B选项错误。C选项考查的是二重的因果关系,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其中任何一人的行为,被害人都会死去,因此似乎可以否认任何一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甲、乙两人的行为本身均能独立地导致被害人死亡,如若同时排除甲、乙的行为,被害人就不会死亡,因此甲、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我们只需要明确,被害人是如何死亡的,即不是毒发身亡,而是死于枪击,故甲的行为在客观上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 第6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7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甲欲开枪杀乙时,发现丙也在乙身边,其不管不顾向乙射击,结果致乙重伤,同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B、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 C、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 D、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开枪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主观上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符合说和法定的符合说的争论。前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后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此时,根据具体的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AB.

  • 第11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

    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

    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案考核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甲追求的结果与实际发生的结果具体不一致,阻却了甲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罪责,故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而对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法定符合说,尽管具体不一致但在法定范围内一致,不影响罪责的承担,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故选项A、B正确。

  • 第12题:

    单选题
    甲持刀追杀乙,与甲素来有仇的路人丙见此情形,认为这是杀死甲的绝佳机会,因而向甲开枪射击。与此同时,正在认真擦枪的丁不慎走火,射出的子弹将甲打成重伤。关于丙丁二人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丙出于报仇的动机,开枪打死甲,不构成正当防卫

    B

    丁没有认识到甲正在实施杀人行为的事实,不构成正当防卫

    C

    丙开枪打死甲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思。构成正当防卫

    D

    丁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防卫的效果,构成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B
    解析:
    AC两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在客观上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主观上要具有防卫意思。但对“防卫意思”的理解不应太严格,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制止不法侵害和保护法益即可,至于有没有其他不良动机,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本案中,丙看见甲正在实施杀人行为,并“认为这是杀死甲的绝佳机会”,意味着丙知道自己的行为既可以报仇,又可以保护被追杀的乙。虽然夹杂着不良动机,但不能因此否定丙的防卫意思。丙在双重意思的支配下,实施射击行为,仍然成立正当防卫
    BD两项,就丁的行为而言,由于丁没有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事实,也就没有产生防卫意思,虽然走火行为客观上产生了防卫他人的效果,但因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丁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 第13题:

    甲、乙共谋杀死丙,两人同时开枪向丙射击。甲乙都没有击中目标,但乙将丙身边的小孩打死。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同犯罪

    B.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C.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二人对小孩死亡的结果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
    【考点】共同犯罪;罪数
    【解析】甲、乙二人具有共同的杀人故意,但没有造成丙的死亡,所以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共犯。故A正确。乙另造成了小孩死亡的结果,根据法定符合说,乙以杀人故意杀丙却致小孩死亡.小孩与丙属同一犯罪构成直接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故C正确。甲乙在故意杀人罪(未遂)范围内成立共犯,分别处罚,对甲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乙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 第14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 第15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
    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两个罪名,但最终只定一罪。

    A.故意伤害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失致人重伤罪
    D.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C,D
    解析:
    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由于甲对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关系。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对甲来说是不能预见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对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所以,甲构成的两个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故本题选CD。

  • 第16题:

    甲为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中,在能够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了射击。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
    刑法意义上的侵害行为,可以是人体的单个举动或动作,也可以是由几个连续举动或动作组成的一个整体行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自动的,行为人在还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实行侵害,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视为犯罪中止。

  • 第17题:

    关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曱将乙从屋顶推下,在乙要坠地之前,丙用枪射穿乙的心脏,造成乙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与乙没有意思联络,都意欲杀丙,并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
    C.甲驾驶车辆,将醉酒躺卧在高速公路上的乙碾死。即使没有甲的行为,乙也会被其他车辆碾死,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曱与乙一同登山,曱欲杀害乙,而从山崖将乙推落山谷,乙虽未当场摔死,却被山谷中的熊咬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答案:C
    解析:
    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
    讲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在发生了某种危害结果时,司法机关首先要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该危害结果,然后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最后得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
    关于A项。这属于因果关系的断绝,具体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例如,X以杀人的故意向Y的食物中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Y虽然吃下了该食物,但在该毒药还没有发生作用时,Z开枪打死Y。此时,X的投毒行为与Y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这属于二重的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各个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例如,X与Y没有意思联络,都意欲杀丙并都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致其死亡。应当认为,X和Y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这属于假定的因果关系,具体是指虽然某个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即使' 有该行为,由于其他情况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在这种条件下,应当认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下午1时执行死刑,在执行人正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被告人的父亲推开执行人,自己扣动扳机击毙了死刑犯儿子Y。此时,应当认为父亲X的开枪行为与儿子Y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C项错误,当选。
    关于D项。本案中,因果关系并未断绝,虽然出现了熊的咬人行为,但在山谷中出现熊,是一个正常的甚至必然的现象,因此,熊的出现并未使先前的因果关系发生中断,甲 行为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因此,D项正确,不当选。

  • 第18题: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是:( )
    A.曱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枪击中乙,致乙死亡
    B.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逃避不及而葬身火海
    C.公务员曱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曱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D.曱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之上的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答案:D
    解析: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讲解:关于A项。因果关系的断绝,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甲持刀欲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 丙发现并被丙射杀,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
    关于B项。因果关系中断与介入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历年司法考试因果关系试题中比 较抽象的考点。介人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此时应 该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人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的还是正 常的、介人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独立于先行 行为的,则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 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被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 系。本案中的甲致乙受伤,但发生了丙放火的行为这一介入因素,乙的死亡系由丙的放火行 为所致,从而导致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不存在因果关系。故B项 错误。
    关于C项。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导致丙开枪杀死了乙。这一行为其实与甲没有任 何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
    关于D项。同样考查的是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中断之间的关系问题,可参考本题B选 项,得出正确结论。本案中的甲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D项正确。

  • 第19题:

    甲、乙杀害丙,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结果甲击中丙并致其死亡,乙则因心理害怕,手发抖而未击中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B、甲、乙如果事前有共同预谋,则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构成犯罪中止
    • D、甲、乙如果事前无共同预谋,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据查,甲、乙两人并无同谋。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误将乙当作杀人犯,正准备拿刀将其砍倒,丙发现了甲的行为,于是向甲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乙。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B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

    甲、乙共谋伤害丙,在殴打丙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欲杀害丙,便出手制止,乙不听,甲便将乙打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

    甲强奸乙后准备逃离现场,恰被服务员丙撞见,丙将甲打死,丙的行为成立特殊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D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A项,不法侵害既包括故意的不法侵害,也包括过失的不法侵害。成立正当防卫要求的不法侵害并不区分故意或者过失。甲将乙当成杀人犯属于过失的不法侵害,丙将甲射伤的行为也构成正当防卫
    B项,设立防卫装置后,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该装置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作用制止了不法侵害,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构成正当防卫,故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项,丙所面临的危险虽然是甲乙所共同制造的,但是对于乙明显超出共谋故意的杀人行为,甲依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故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项,丙在杀害甲的时候,甲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故其杀害甲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

    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因果关系中的结果可因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的介入而中断,即因果关系因异常因素的介入而中断。在行为人的行为介人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
    A项,先前行为是甲的开枪行为,介入因素是乙的躲闪,结果是丙的死亡。①甲向乙开枪的行为对乙身后丙的生命具有很大危险性,对丙死亡所起的作用大。②介入因素也即乙的躲闪并不异常。③乙的躲闪对丙的死亡所起作用较大,正因乙的躲闪导致子弹击中丙。两项因素判断得出二者具有因果关系,最终结果是甲的开枪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项,先前行为是甲的追赶行为,介入因素是车祸,结果是乙的死亡。①甲的追赶对乙的死亡所起作用不大,因为仅仅是追赶而已。②车祸具有异常性。③车祸对乙的死亡所起作用较大。甲的追赶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项,先前行为是甲的投毒行为,介入因素是丙的开枪,结果是乙的死亡。①甲的投毒量足以致乙死亡。②丙的开枪对甲而言很异常。③丙的开枪直接导致乙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项,择一的竞合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发生了结果。在这种情形下,如果除去一个条件结果仍会发生,除去所有条件则结果不会发生,那么所有条件行为都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基于此,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均有因果关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为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中,在能够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了射击。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犯罪未遂

    B

    犯罪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法意义上的侵害行为,可以是人体的单个举动或动作,也可以是由几个连续举动或动作组成的一个整体行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自动的,行为人在还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实行侵害,有效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视为犯罪中止

  • 第24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

    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是主观上的认识与客观上的事实不相符合。具体符合与法定符合的区分就在于是否区分同一构成要件。认为在同一构成要件内存在事实认识错误的是具体符合说;认为只有在不同构成要件内才存在事实认识错误的是法定符合说。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