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
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
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
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中国进出口公司航次承租韩国籍货轮“飞驰”号将一批货物从印度运往中国,运输合同载有适用印度法律的条款。“飞驰”号停靠日本某港时与南非“成功”号相撞,货物有所损害,有关货损和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印度法律
C.因为“飞驰”号与“成功”号的国籍不同,两轮的碰撞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解决
D.“飞驰”号与“成功”号的碰撞应适用日本法律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