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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行使抵押权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属于行使留置权D.属于自助行为

题目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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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答案:C
    解析:
    【考点】留置权的取得【详解】《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据此,抵押权的成立需要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达成书面的抵押合同,本题中,辽西公司与辽东公司和辽中公司之间并没有达成设定抵押权的协议,故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10条第1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据此,动产质权的成立需要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达成书面的质押合同,本题中,辽西公司与辽东公司和辽中公司之间并没有达成设定动产质权的协议,故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辽西公司和辽东公司作为企业,其留置权的成立不受应属“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辽西公司有权留置辽东公司的电脑,选项C正确。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本题中,辽西公司债权的实现并不存在情势紧迫的情形,故不属于自助行为,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甲电子配件厂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芯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先支付15%的货款即15万元,甲厂送货后1个月内,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先支付了15万元,甲厂送货后,由于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遂与甲厂协商,由丙公司承担债务,甲厂同意。
    问: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其加入债务人,如果没有甲厂的同意,而只是通知甲厂,能否发生效力?


    答案:
    解析:
    丙公司在本案中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其加入债务人的行为是并存的债务负担。在并存的债务负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2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50万元;另一份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5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上述合同中金额均不含增值税,购销合同印花税率为0.03%,则下列有关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A.50×0.03%

    B.200×0.03%

    C.(200+150)×0.03%

    D.(200+150+50)×0.03%


    D

  • 第4题:

    大东公司欠达西公司货款100 万,达西公司与大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75 万元的冰箱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大中公司指示达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冰箱交付给大东公司,因为大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达西公司将该批冰箱扣留。关于达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答案:C
    解析:
    ①在我国,抵押权与动产质权均为意定担保物权,须经当事人合意设立,不存在法定抵押权和法定动产质权。因大东公司与达西公司无设立动产抵押权或者动产质权的合意,因而,达西公司扣留电脑的行为不可能属于行使动产抵押权或者动产质权的行为。故A选项错误;B 选项错误。②《物权法》第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企业之间留置的,不要求留置的动产与担保的债权具有同一法律关系。本题中,达西公司与大中公司签订冰箱买卖合同,并且大中公司已经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了冰箱的交付,冰箱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大东公司。同时,由于了大东公司欠达西公司货款100 万元,并且达西公司基于经营活动依法占有应交付给大东公司的冰箱,虽然冰箱和100 万元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双方均为企业,达西公司可以行使商事留置权,依法留置冰箱。故C 选项正确。③根据民法理论,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a)请求权有遭受损害之虞;(b)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且不实施自助势必导致请求权难以实现或者无从实现;(c)不超过必要的限度;(d)事后及时请求公力救济。本题中,并不存在紧迫的情事,达西公司不享有自助的权利。故D 选项错误。

  • 第5题: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

    B.张某和甲公司

    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

    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


    张某和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