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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A.该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B.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蒋某的罢免程序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郑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D.罢免案需要经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题目

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A.该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

B.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蒋某的罢免程序

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郑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

D.罢免案需要经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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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13 题 甲某知道乙某租用自己的房子是生产假药而将房屋出租给乙某使用。对甲某的行为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成生产假药罪的共犯

    B.构成包庇犯

    C.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考点]共犯
    [答案及解析] 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共犯论处。”而C项的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根据《刑法》第414条的规定,只能由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题依据共犯理论也能理解。

  • 第2题:

    2016年7月8日,某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案件。该图显示了该犯罪团伙成员诈骗到的资金通过本人借记卡的往来情况。下列关于该犯罪团伙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该团伙的主犯可能是陈某
    B.该团伙的主犯可能是张某
    C.该团伙只用截留的方式分配赃款
    D.该团伙可能存在分赃不均

    答案:B,D
    解析:
    从三笔交易金额来看,交易1和交易2为赃款向主犯流动过程,第三笔交易为主犯向团伙其他成员分赃过程,前两笔交易的款项最终都打到张某的借记卡上,故张某是主犯。B项正确;第三笔交易,张某分别向其他团伙人员打款分赃,但分给每个人的赃款数量存在不均,故分赃不均,D项正确。综上,此题答案为BD。

  • 第3题:

    黑社会团伙犯罪的心理与行为特征


    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 第4题:

    甲市A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经审理后认定,只有主犯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如果查明该盗窃团伙在甲市B区、C区也曾进行过团伙盗窃行为,则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查看材料如果查明该盗窃团伙在甲市B区、C区也曾进行过团伙盗窃行为,则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查看材料

    A.甲市中院
    B.A区法院
    C.B区法院
    D.C区法院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地域管辖。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5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2016年7月8日,某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案件。该图显示了该犯罪团伙成员诈骗到的资金通过本人借记卡的往来情况。下列关于该犯罪团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团伙的主犯可能是陈某
    B.该团伙的主犯可能是张某
    C.该团伙只用截留的方式分配赃款
    D.该团伙可能存在分赃不均

    答案:B,D
    解析:
    题干中从三笔交易金额来看,交易1和交易2为赃款向主犯流动过程,第三笔交易为主犯向团伙其他成员分赃过程,前两笔交易的款项最终都打到张某的借记卡上,故张某是主犯,B项正确;第三笔交易,张某分别向其他团伙人员打款分赃,但分给每个人的赃款数量存在不均,故分赃不均,D项正确。因此选择B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