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题目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相似考题
更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 ”相关问题
  • 第1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在审查张某、郑某共同杀人案的过程中,张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王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李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李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正确答案:A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选项A正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 第2题:

    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抢劫案审查起诉时,发现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对此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B:在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后进行审查起诉
    C:中止诉讼
    D: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A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的处理。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54条第3款规定: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因此,A项正确。

  • 第3题:

    关于审查起诉中的新情况,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B: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C: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D:人民检察院发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

    答案:D
    解析:
    【考点】起诉中的新情况。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所以AC选项正确。第39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所以B选项正确。同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直接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所以D项错误。

  • 第4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答案:A
    解析:
    (原答案为A,此题无正确答案)【考点】审查起诉【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选项A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没有作案时间,说明作案另有其人,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A不正确。对于B项,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据此,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的,对吴某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选项B不正确。该规则第362条第1款、第2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由于死刑案件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因此甲县检察院应将案件移送上一级检察院,故选项C不正确。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应直接移送乙县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通知甲县公安局,故选项D不正确。

  • 第5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 )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在审查张某、郑某共同杀人案的过程中,张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王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李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李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答案:A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选项 A正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 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 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亊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 安机关立即释放。选项A中,关于投毒案,周某没作 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