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是同类房地产数量较多、经常发生交易且具有一定可比性的房地产,例如:(1)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特别是数量较多、可比性较好的存量成套住宅最适用比较法估价,相对来说也是一种最容易、最简单的房地产估价;(2)写字楼;(3)商铺;(4)标准厂房;(5)房地产开发用地。下列房地产难以采用比较法估价:(1)数量很少的房地产,如特殊厂房、机场、码头、博物馆、教堂、寺庙、古建筑等;(2)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等;(3)可比性差的房地产,如在建工程(完工程度差异大)等。参见教材P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