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对任性儿童矫治的一般方法,并针对教师提出点建议。
第1题:
分析角色游戏的教育价值,并结合实际谈谈教师在组织指导儿童开展角色游戏时的注意事项。
第2题:
第3题:
结合实际谈谈对教师挫折的管理。
个体遭受挫折后的不良情绪对个体具有消极影响,常常会导致长期的紧张、焦虑,精神萎靡,注意力不集中,降低工作效率。对于组织来说,个人挫折也会影响到组织的功能。
对挫折的管理应注意:
(1)管理者要正确看待和谅解遭受挫折的个人。创造环境,提供机会,给予理解。
(2)开展心理咨询。排除个人烦恼、提高个体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一种有效方法,有助于个体的成长。也是宣泄情绪、重建行为的合理渠道。
(3)疏通思想。挫折是一种主观感受,与人的主观状态有主要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消除挫折和应付挫折应首先疏通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通过耐心、细致的言语,消除隔阂、偏见,改善关系,重建对挫折的正确认识和积极的消除挫折的行为方式。
(4)改善环境。在管理方式、人际关系、工作安排等方面考虑受挫折者的感受和反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为其解决困难。
(5)营造良好的群体心理气氛。在实际生活中,个体遭受挫折后的态度与管理者的帮助有关,也与群体的心理气氛有关。在充满关心、友爱的群体中,遭受挫折的个体更容易获得战胜困难的力量。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减轻挫折感的主要条件。总之,帮助个人消除挫折,争取建设性的后果,是组织管理者调动个人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略
第4题:
答案及解析:
所谓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的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的法律制度。
3.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
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2.申诉的受理。在对教师申诉的受理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要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诉书未说清理由和要求时,应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
3.申诉的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对于受理的申诉案件,在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的,若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将处理决定书发送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申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