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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题目
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在丁市属于医院治病,D选项。甲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选C项。
更多“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在A市有一栋房产,因工作调动到B市而变卖,其家安置在C市,其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 )。

    A.李某的工作地B市

    B.李某的房产所在地A市

    C.A市与B市协商确定其中一市

    D.李某的家庭所在地C市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市的汪某,一年前因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搬去乙市朋友家住,并在乙市打工。打工期间,与同事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于丙市监狱服刑。在汪某服刑期间,其户口在丁市的妻子欲起诉与其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考查的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而与是否离婚之诉无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

  • 第3题: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C
    解析:
    【考点】特殊情况的管辖【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犯罪发生地为公海,应由犯罪发生后首泊港口地法院即丙市法院管辖。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 第4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丁县人民法院
    •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某驾驶人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现申请增加B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该驾驶人应当怎样增驾?


    正确答案: 该驾驶人应将驾驶证转往甲市后申请增驾。

  • 第8题:

    李某户籍地在A市,常年在B市打工,并有固定居所,因吸毒成瘾被A市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李某只能回A市接受社区戒毒。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多选题
    某家庭有五口人,均为甲市户籍,户主李某,47岁,在甲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妻子王某,42岁,在乙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儿子,18岁,在甲市某职业高中上学;李某女儿,10岁,在甲市某小学上学;李某父亲,68岁,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上人员中,可参加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
    A

    李某

    B

    王某

    C

    李某儿子

    D

    李某女儿

    E

    李某父亲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李某户籍地在A市,常年在B市打工,并有固定居所,因吸毒成瘾被A市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李某只能回A市接受社区戒毒。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在甲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乙市的房屋卖给李某,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经查张某家住丙市,李某家住丁市。后双方因该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张某拟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

  • 第12题:

    单选题
    秦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

    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 第14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15题:

    李某在甲市居住,2018年3月将其在乙市的一套空置房产转让,那李某应在( )缴纳土地增值税。

    A.李某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
    B.转让房产的坐落地乙市
    C.李某的实际居住地
    D.李某的户籍所在地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是自然人,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应在房地产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地在同一地时,可在其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第16题:

    李某系A省甲市农民,2002年3月始一直在B省乙市富贵宝石加工厂从事打磨工作。2005年10月,李某因觉身体状况不佳,辞工后到C省丙市做生意。2006年11月,李某到丙市人民医院体查,怀疑患有尘肺病。李某向位于西市的B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但后对其诊断结论不服,李某还可以到以下哪个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 A、A省卫生厅
    • B、B省卫生厅
    • C、A省甲市卫生局
    • D、B省乙市卫生局
    • E、B省丁市卫生局

    正确答案:B,E

  • 第17题:

    某驾驶人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现申请增驾B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应当()。

    • A、直接向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
    • B、直接向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
    • C、将驾驶证转往丙市后申请增
    • D、将驾驶证转往甲市后申请增驾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章某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向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丙市车管所不予办理。丙市车管所做法是否正确?章某如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该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正确。因为在暂住地不能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所以章某要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应将驾驶证转往甲市后申请增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 第19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进行审判。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丁县人民法院
    •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乙市A区法院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城镇居民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A

    双方的户口簿

    B

    双方的身份证

    C

    结婚证

    D

    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E

    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题中,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命题点拨】本题主要考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办法。

  • 第22题:

    多选题
    李某系A省甲市农民,2002年3月始一直在B省乙市富贵宝石加工厂从事打磨工作。2005年10月,李某因觉身体状况不佳,辞工后到C省丙市做生意。2006年11月,李某到丙市人民医院体查,怀疑患有尘肺病。李某向位于西市的B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但后对其诊断结论不服,李某还可以到以下哪个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A

    A省卫生厅

    B

    B省卫生厅

    C

    A省甲市卫生局

    D

    B省乙市卫生局

    E

    B省丁市卫生局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家庭有五口人,均为甲市户籍。户主李某,47岁,在甲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妻子王某,42岁,在乙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儿子,18岁,在甲市某职业高中上学;李某女儿,10岁,在甲市某小学上学;李某父亲,68岁,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上人员中,可参加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  )。[2016年真题]
    A

    李某

    B

    王某

    C

    李某儿子

    D

    李某女儿

    E

    李某父亲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本题中,李某、王某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其不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