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而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这是贷款人在行使( )。
A.不安抗辩权
B.代位权
C.毁约权
D.撤销权
1.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而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这是贷款人在行使( )。A.不安抗辩权B.代位权C.毁约权D.撤销权
2.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对外投资失败E.遭受重大损失难以按期归还贷款
3.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A.经营状况恶化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对外投资失败
4.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 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 A.经营状况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对外投资失败 E.经营状况良好
第1题:
贷款人的不安抗辩权是指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