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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不构成生产、销售假劣药罪的,依据销售金额进行定罪处罚。其定罪处罚的销售额为( )。A.4万元以上B.5万元以上C.20万元以上D.50万元以上E.200万元以上

题目

《刑法》中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不构成生产、销售假劣药罪的,依据销售金额进行定罪处罚。其定罪处罚的销售额为( )。

A.4万元以上

B.5万元以上

C.20万元以上

D.50万元以上

E.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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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B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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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杨某生产假避孕药,即使假药成分本身无害,但不能达到避孕效果的,也会危害妇女身体健康,因此成立生产假药罪。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本身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对杨某应该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故D项正确。

  • 第2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分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求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生产、销售《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有关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3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40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中,杨某生产、销售假冒避孕药品,货值金额达15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因此选项A和C都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假药罪,是指生产假药的行为;因此杨某的行为也构成了生产假药罪。综上,杨某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但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陷阱】本题中的陷阱有以下几处:(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虽然是数额犯,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罪有未遂形态。(2)本案中,虽然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既遂),但由于整体上杨某实施的是生产、销售行为,且杨某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 第4题:

    甲将自己制造的青霉素冒充红霉素销售给某诊所,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C.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D.只能以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答案:C
    解析:
    甲的行为获利巨大,隐含的意思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因此完全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错误。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为假药或按假药论处: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法律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而生产、进口,或者必须经过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甲以青霉素冒充红霉素,属于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B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特定种类伪劣产品犯罪,同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属于法条竞合犯的特别处理原则,即依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断。C选项正确。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该罪是一个实害犯。甲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而并非劣药,D选项错误。

  • 第5题: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份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不构成犯罪
    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
    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杨某生产假避孕药,即使假药成分本身无害,但不能达到避孕效果的,也会危害妇女身体健康,因此成立生产假药罪。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本身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货值金额达15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对杨某应该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