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群体不良反应报告资料( )。
1.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向A、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当地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C、所在地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E、经治医师报告
2.代理单位应于1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A、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B、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C、死亡病例D、群体不良反应E、进口药品;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
3.进口药品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代理经营该进口药品的单位应于不良反应发现之日起A.5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B.4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C.3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D.2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1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4.进口药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代理经营该进口药品的单位应于不良反应发现之日起A.5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B.4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C.3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D.2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E.1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