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企业(经营家用电器)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企业年度工资支出80万元,并计提职工福利经费2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已知该企业职工人数为10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捐赠支出10万元,该捐赠通过希望工程捐赠给贫困山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准予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 )。
A.6万元
B.9万元
C.10万元
D.20万元
第1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 86~90 题
某内资企业(经营家用电器)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30万元;
(4)企业年度工资支出80万元,并计提职工福利经费ll.2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l.2万元。已知该企业职工人数为10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5)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捐赠支出l0万元,该捐赠通过希望工程捐赠给贫困山区。
第 86 题 该企业准予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 )。
A.6万元
B.9万元
C.10万元
D.20万元
第2题:
某内资企业2005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全年利润总额100万元;
(2)全年平均职工人数l00人,在“管理费用”中列出全年工资200万元,并已按此数额计提了职工福利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和职工工会费用4万元;(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罚款10万元,向某足球俱乐部赞助支出5万元;
(4)“投资收益”中含国债利息20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84~88 题:
第 84 题 2005年度允许在税前列支的工资金额为( )。
A.8万元
B.80万元
C.96万元
D.200万元
第3题:
第4题:
某企业主要生产家电产品,2006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2006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2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自行赞助某小学2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注:该企业所得税按旧税率3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 97~101 题:
第 97 题 81.不得从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
A.60000元
B.90000元
C.160000元
D.250000元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