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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某地知名广告公司设计部设计师吴某离职。2015年2月5日,吴某与原公司同事张某一起吃饭时,得知该广告公司在2014年1月20日发放了 2013年度的年终 奖。于是,吴某在2015年2月6日向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年终奖事宜,人力资源部回复“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已经超过时效”。吴某并不认同,当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时效中断是指从仲裁时效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B.仲裁时效中止是指从仲裁时效中止时起,仲

题目
2014年1月10日,某地知名广告公司设计部设计师吴某离职。2015年2月5日,吴某与原公司同事张某一起吃饭时,得知该广告公司在2014年1月20日发放了 2013年度的年终 奖。于是,吴某在2015年2月6日向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年终奖事宜,人力资源部回复“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已经超过时效”。吴某并不认同,当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时效中断是指从仲裁时效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B.仲裁时效中止是指从仲裁时效中止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不可抗力的原因,可以造成仲裁时效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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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仲裁协议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聿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B,D
    解析:
    。《劳动法》第79条。

  • 第2题:

    2014年1月10日,某地知名广告公司设计部设计师吴某离职。2015年2月5日,吴某与原公司同事张某一起吃饭时,得知该广告公司在2014年1月20日发放了 2013年度的年终 奖。于是,吴某在2015年2月6日向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年终奖事宜,人力资源部回复“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已经超过时效”。吴某并不认同,当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时效中断是指从仲裁时效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B.仲裁时效中止是指从仲裁时效中止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不可抗力的原因,可以造成仲裁时效的中断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中止是指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不可抗力原因是引起仲裁时效中止的原因之一。

  • 第3题:

    2014年1月10日,某地知名广告公司设计部设计师吴某离职。2015年2月5日,吴某与原公司同事张某一起吃饭时,得知该广告公司在2014年1月20日发放了 2013年度的年终 奖。于是,吴某在2015年2月6日向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年终奖事宜,人力资源部回复“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已经超过时效”。吴某并不认同,当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下列关于吴某的仲裁请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请求超过时效
    B.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
    C.不清楚是否超过时效
    D.需要进一步调査是否超过时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吴某是在2015年2月 5日才知晓年终奖的事情,将其作为计算时效的起点,2015年2月6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并未超过1年,因此没有超过仲裁时效。

  • 第4题:

    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曰不辞而别,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法》第102条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范围,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A项属于录用费,B项属于培训费,C项属于绐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单位有权要求吴某赔偿这些费用和损失。

  • 第5题:

    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2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单位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
    •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1万元
    •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正确答案:A,B,C

  • 第6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在北京某科技咨询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规模很小,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欲找公司报销,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吴某之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报销。请问吴某该如何请求解决?()

    • A、必须先向该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B、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C、吴某可以与该公司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D、吴某或去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去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只能选择其一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单选题
    某广告公司招聘一名部门经理,要求有研究生学历,吴某应聘成功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吴某因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学历水平的怀疑,公司经调查发现吴某研究生学历证书系伪造,遂解除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是否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公司无须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B

    公司应当按吴某1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C

    公司应当按吴某2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D

    公司应当按吴某3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能否主张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正确答案: 吴某尽管不是产权人,但已使用被拆迁房屋达1年之久。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也是被拆迁人,拆迁人有义务与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安置协议,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安置。
    因此,吴某作为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可以要求开发公司与自己订立拆迁安置协议,得到安置住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设备公司认为其与吴某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鉴证,也没有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格式合同文本,且缺少重要的合同条款,所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吴某认为其与某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鉴证,也没有使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格式合同文本,且缺少重要的合同条款,所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生效不以鉴证为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依法订立"。所谓"依法订立",一般是指达到以下条件:
    (1)合同主体合格。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都必须合格。用人单位必须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企业等组织或个体经营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自然人,即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表达各自的真实情况和意图,不得隐瞒。例如劳动者必须说明其真实的健康状况、技术水平等;用人单位也应该说明其真实的劳动条件和对录用者的具体要求。
    (3)平等协商地签订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以胁迫、要挟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4)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和政策。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鉴证虽然是国家提倡的,但法律并没有这种强制性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是不能以之确定劳动合同的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

    正确答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使原订立的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限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续订应当具有法定的必备条件。被列为劳动合同续订条件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可以续订的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定期劳动合同。在我国,按现行劳动法规的规定,临时工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已满5年的外国人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得续订;其他的定期劳动合同才可以依法续订。
    (2)劳动合同续订不能超过一定的次数或期限。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对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外国人劳动合同不超过5年。因而这两种合同的续订不得超过此期限。
    (3)劳动合同续订须由当事人双方同意。
    (4)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当然续订。例如,原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末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5)在特定条件下应续订为不定期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劳动者,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要求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满足此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房屋买卖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具有合格的行为能力、处分能力,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社会公益,因此其买卖关系应是有效成立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08年9月,某工艺厂与吴某签订合同,约定又工艺厂提供原材料和花样图案,吴某为工艺厂制作藤编工艺品,工艺厂每月按照吴某的支付的工艺品数量给付报酬,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履行6个月之后,因为市场上的藤编工艺品滞销,工艺厂单方面解除了与吴某的合同,吴某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吴某能否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诉?工艺厂应当承担怎样的后果?

    正确答案: 吴某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因为其与加工厂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故工艺厂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吴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在北京某科技咨询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规模很小,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其欲找公司报销,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吴某之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报销。请问吴某该如何请求解决:( )

    A.必须先向该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吴某可以与该公司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吴某或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只能选择其一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仲裁法》,回答本题需注意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第14题:

    2014年1月10日,某地知名广告公司设计部设计师吴某离职。2015年2月5日,吴某与原公司同事张某一起吃饭时,得知该广告公司在2014年1月20日发放了 2013年度的年终 奖。于是,吴某在2015年2月6日向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年终奖事宜,人力资源部回复“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已经超过时效”。吴某并不认同,当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

    A.60 天
    B.90 天
    C.6个月
    D.1年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 第15题:

    吴某系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人。2011年3月15日,吴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将单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同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受伤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该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该单位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人民法院判决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68000元。
    工伤保险费由( )承担。

    A.用人单位
    B.劳动者本人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起
    D.社保机关

    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第16题:

    吴某是某物流公司的货运司机,自2014年1月起,因物流公司效益不好,吴某想利用自己的专长,到社会上挣点外快。从此,吴便经常以请病假为由不上班,在社会上开出租车。2015年2月8日,物流公司要求吴某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吴某交不出来,且又无故旷工近一个月。2015年3月15日该物流公司以吴某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已超过15天为由将其除名:并以严重违纪为由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递交吴某。吴某接到除名通知书后,向物流公司领导提出自己能够开出证明自己确实有病的假条,并承认错误,要求物流公司撤销除名决定,但此后又不按时上班。要求撤销除名决定遭物流公司拒绝后。吴某又多次找上级有关部门和他人从中协调,均无结果。2015年5月22日吴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吴某已超过申诉时效,答复吴某此案不予受理。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此案是一起因申请仲裁超过时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案例。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1)《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人保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98号)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时效为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对特别集体争议的处理时效为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应在仲裁时效内审理结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还规定了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根据人保部关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的规定,企业开除职工、除名处理职工应发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证明书。职工对此不服,申请仲裁应提供该通知书或证明书。即除名争议的职工当事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一般是指职工收到被除名的通知书之日,仲裁机关计算申诉时效应从此日开始。
    本案中,职工吴某是在3月15日收到被除名通知书的,他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应当是3月15日,应从3月15日开始,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即在5月17日前提出仲裁请求,而吴某直到5月22日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诉,超过规定的仲裁时效(60天)。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

  • 第17题:

    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上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土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土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

    • A、吴某
    • B、部队
    • C、法院
    • D、民政局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单选题
    吴某2018年2月11日起开始在东方公司工作,公司一直到2018年6月13日都未与吴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吴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东方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公司书面通知吴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B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2月11日到6月13日公司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C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吴某支付了3个月的双倍工资

    D

    公司在6月13日与吴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从3月12日到6月13日向吴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A

    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C

    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协议

    D

    吴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吴某与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在一年届满后是否应当终止?

    正确答案: 吴某与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在一年届满后是否应当终止的问题,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在本案中双方劳动合同第8条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这一条款可以视为本合同解除的一个附加条件。由于某设备公司末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故应视为该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与双方劳动合同相悖,不能作为终止双方为期一年劳动合同的依据。故吴某应当回到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续订劳动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吴某能否主张享有房屋产权?

    正确答案: 虽然房屋买卖各方订立了协议,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已入住,但由于未经登记过户,吴某仍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吴某租用的私房遭受了火灾,吴某全家急需住房,恰巧吴某的同事张某正需钱用,愿意把自己的两间平房卖给昊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协议,约定吴某向张某支付房价款6000元,张某将两间平房的所有权转移于吴某。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因故当天不办公。因此双方商定,吴某先付款6000元,张某把房交付吴某居住,以后另定时间补办过户手续。在之后的一年中,吴某多次找张某同去办理过户,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吴某入住该房一年后,该房被市政划为拆迁范围,由某开发公司负责拆迁。此时张某找到开发公司,声称吴某所住的房屋产权人系自己,开发公司应与自己签订私房拆迁补偿协议,为自己安排住房。吴某则主张所住的房屋已由自己买下,现在由于张某的过失未办过户,开发公司应该给自己安置。开发公司认为,吴某与张某的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吴某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求吴某在拆迁前自己找住处搬家。吴某遂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开发公司为自己安置住房。 张某能否主张开发公司与自己订立私房拆迁补偿协议?

    正确答案: 张某尽管已将房屋交付吴某使用,但张某仍是产权人。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为拆迁人。该条例19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因此,张某作为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要求开发公司与自己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08年9月,某工艺厂与吴某签订合同,约定又工艺厂提供原材料和花样图案,吴某为工艺厂制作藤编工艺品,工艺厂每月按照吴某的支付的工艺品数量给付报酬,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履行6个月之后,因为市场上的藤编工艺品滞销,工艺厂单方面解除了与吴某的合同,吴某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正确答案: 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加工承揽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张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某法律工作者咨询。该法律工作者的下列观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张某应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B

    如张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如张某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金额,则对该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D

    张某为解决争议既可以与公司协商,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还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

    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交纳仲裁费用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知识。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选项A不选。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所以选项E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