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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07年与乙结婚,结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5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题目

甲于2007年与乙结婚,结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5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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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军于2000年与孙静结婚,2002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A、主要有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孙静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参考答案:D

  • 第2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的清偿。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言外之意,就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三,对于债务的清偿,夫妻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厂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只要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对方对此个人债务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本题中,甲、乙夫妻购置的商品房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故应由二者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 第3题:

    甲与乙结婚,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两年后,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由()偿还。

    A:甲
    B:乙
    C:夫妻共同财产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夫妻一方负债,如果其用途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本题中,甲婚后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借款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4题:

    甲和乙系夫妻,结婚5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甲用婚前所得的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D.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规定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由此,乙的父母将房屋赠与乙,属于乙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中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由此,甲用婚前财产投资股市,获得投资收益40万元,此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除能证明乙与丙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据此,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

  • 第5题:

    甲、乙是夫妻,关于甲、乙的夫妻财产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200万元,乙的父母出资300万元给甲、乙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若无明确约定,该房屋应认定为甲、乙共同共有
    B.甲有婚前房屋一套,与乙结婚后,甲将该房屋出租3年,共获租金18万元。若无明确约定,这18万元租金应认定为甲、乙共同所有
    C.甲有婚前房屋一套,若甲、乙结婚满8年,除非另有约定,该房屋自动转换为夫妻共同共有
    D.夫妻甲、乙离婚5年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答案:D
    解析:
    A.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选项错误。 B.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若无明确约定,应认定为甲个人财产。故B选项错误。 C.错误。《婚姻法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错误。 D.正确。根据 《婚姻法解释 (三)》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D选项正确。

  • 第6题:

    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甲之父母为甲与乙结婚,婚前以甲的名义购买 的房产
    B.甲之父母为甲与乙结婚,婚后以甲的名义购买 的房产
    C.甲、乙结婚以后,用共同财产以甲之父母的名 义购买的房产
    D.甲、乙结婚之后,以甲的名义购买房产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 解释(三)》)第7条第1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 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 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 人财产。依据该解释第1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 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 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第7题:

    甲与乙于2000年结婚,甲、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003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9年甲、乙离婚。问:
    (1)甲乙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于甲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有效。 理由: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甲与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约定是有效的。
    (2)由甲、乙共同承担。
    理由: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是有拘束力的,这是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同时,夫妻财产约定还有对外的效力。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以第三人是否知悉该约定的存在和约定的内容为准。如果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约定的,则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此外,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婚姻法解释(一)》第18条)。因此,本案中,除非乙能够举证证明,甲之弟明知或应知甲、乙之间的财产约定,否则就应由甲、乙共同承担甲的对外债务。
    【解析】本题属于案例综合分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约定制及其效力。
    【评注】(1)熟悉并掌握我国法律对于夫妻间财产关系约定制方面的法律规定;
    (2)熟知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特别应注意其对外的效力。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夫妻对外债务的承担。

  • 第8题:

    共用题干
    甲男、乙女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1年,二人贷款10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14年,乙女因与他人同居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甲男提出离婚,乙女同意,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起诉到法院。另,甲男在2012年以婚后财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到诉讼离婚之前股权价值50万元。二人贷款购买的房产到诉讼之前价值300万元,尚有贷款50万元未偿还。

    关于二人贷款所购买的房屋,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是甲男的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B:房屋是甲男的个人财产,但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C: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D:房屋是甲男的个人财产,贷款是乙女个人债务

    答案:C
    解析:
    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为夫妻共同财产,负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诉讼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B项中的50万元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C项中甲男以婚后财产投资设立公司所享有的股权为共同财产。D项中甲男因经营有限公司所获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乙女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甲男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无权主张分割乙女的个人财产。

  • 第9题:

    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 B、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 C、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 D、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夫妻的下列财产婚后增值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甲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

    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

    C

    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

    D

    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于1998年与乙结婚,200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5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A

    应当甲偿还

    B

    应当乙偿还

    C

    应当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

    应当由甲偿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男、乙女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03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04年6月,乙女因婚外情导致其家庭关系骤然紧张。甲男在考虑之后,提出离婚,乙女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在离婚诉讼期间,乙女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如果甲男在婚前购置了一辆轿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是甲男的个人财产

    B

    因甲男乙女结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C

    因甲男乙女婚后共同使用,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D

    因甲男乙女婚后共同使用,已经部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于2011年结婚,2012年,甲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5年,甲乙离婚。甲向信用社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14题:

    甲于2008年与乙结婚,201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年与乙离婚。甲向其弟借的钱应当()。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本题答案选C。

  • 第15题:

    甲男和乙女登记结婚后,以夫妻名义向丙借款20万元作购房用,但这笔钱被甲用来投资公司,因生产违法产品被撤销,投入的钱分文未回。后乙女诉之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甲男同意离婚但请求乙女共同承担丙的债务,乙女不同意,请问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债务必须是夫妻双方同意而产生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双方有共同借债的意思,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为谁享有,也不论债务的用途如何,均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20万元是由甲乙共同向丙借得的,应属于共同财产,由甲乙共同偿还。

  • 第16题:

    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的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的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B.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C.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D.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其将借款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等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应由夫妻共同承担5万元的借款债务。出借人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属于一个人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应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 第17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lo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l条,甲借钱所发生的债务虽发生在婚前并是以个人名义所为,但所借之款却购买了商品房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该债务应依法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C项正确。

  • 第18题:

    甲于1997年与乙结婚,1998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6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甲虽然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却用于夫妻双方购买住房,构成了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也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 第19题:

    甲和乙于2000年结婚,2002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与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20万元到期尚未偿还,则甲和乙离婚时对该笔欠款应如何处理( )

    A.作为甲的个人债务,由甲负责偿还
    B.债务随甲乙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
    C.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不足部分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第20题:

    甲于1996年与乙登记结婚,1999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1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 B、由乙偿还
    •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D、不用偿还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

    主要由李军偿还

    B

    全部由李军偿还

    C

    由孙静偿还

    D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乙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甲乙婚后居住在甲2000年12月购买的公房内。2001年10月甲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茉莉花园”内住房一套给父亲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甲劝乙辞去工作以安度晚年,乙考虑到自己身体确实不好,遂辞去工作。甲再婚后仍然忙于生意,常早出晚归,乙认为甲对自己冷淡,关心不够,加之其定居国外收入颇丰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甲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茉莉花园”内的该套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她还要求甲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甲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甲同意离婚,但不愿意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乙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乙是其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乙继承的古画是乙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乙继承的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两人虽已进行离婚诉讼,但其婚姻关系仍是存续,故乙于该期间继承所得的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男、乙女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04年6月二人协议离婚。如果甲男在婚前购置了一辆轿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因甲男乙女婚后共同使用,已经部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B

     因甲男乙女婚后共同使用,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C

     因甲男乙女结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D

     是甲男的个人财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