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16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题目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16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相似考题

2.某大学生张某欲购一辆自行车代步,于是张贴了求购启事,自行车盗窃犯李四上门告诉张某有一辆8成新的自行车可以160元卖给张某,张见价格比较公道,即刻支付了160元给李四购得此车。某日张某骑车上街,与张某同校的万某发现该车正是自己1个月前从李四手上以60元购的车,出具了李四卖车给自己的收据,因此要求张某返还该车。恰逢此时真正的车主陈某也发现了该车,其出具了从商店购车的凭证。试问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张某与万某都是从自行车盗窃犯李四手中购买了赃车,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他们的所有权不能获得保护,因此应将自行车返还给真正的车主陈某,张某与万某的损失可以要求自行车盗窃犯李四赔偿B.首先万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车主陈某的所有权消灭;而后张某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万某的所有权消灭,因此自行车所有权归属于张某C.万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60元价格购得自行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张某购买自行车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因此其购买时属于善意,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D.张某、万某以及陈某都属于受害者,三方都很难说有过错,因此在无法找到李四要求其赔偿的情况下,应采用公平原则处理,由三方分担损失

更多“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16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C   选项A、B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本题中,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即购买婚房,虽然该借款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某既可以要求黄某偿还,也可以要求唐某偿还。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题中,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该协议合同有效,对黄某与唐某具有约束力。若黄某向刘某偿还了10万元借款,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 第2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富豪黄某欲入股国安电器公司,但不愿自己出面,于是和朋友李某签署一份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由黄某出资5亿元,以李某的名义入股,股权归属黄某。其后,黄某与李某就股权归属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 B.公司股东应当是李某
    C.公司股东应当是黄某和李某 D.黄某和李某都不是公司股东


    答案:A
    解析:
    考点:股东资格
    讲解:《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规定明确了委托持股时的股权归属,即实际股东享有股权,名义股东不享有股权。所以,股东应当是黄某。

  • 第4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该车洪某借给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有关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答案:D
    解析:
    (1)转让协议达成时黄某已经占有该自行车,庞、黄之间基于简易交付转移自行车的所有权,即庞、黄之间协议生效时,黄某即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因此,选项AB错误。(2)黄、洪之间协议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约定生效时,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归洪某,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期间对该自行车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因此,选项C错误。(3)既然庞某已无自行车的所有权,其肯定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 第5题:

    张某向王某表示,愿意出价500元购买其自行车一辆,王某回复说只能以600元的价格将自行车卖给张某。王某的回复为()

    A合同成立

    B新的要约

    C要约邀请

    D承诺


    B

  • 第6题:

    李某借王某自行车一辆,未经王某同意便将该自行车转卖给朱某。李某与朱某的合同效力属于()

    • A、有效合同
    • B、可撤销合同
    • C、效力待定合同
    • D、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下列行政案件中,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是()。

    • A、甲伪造了一本工作证,冒充民政局干部招摇撞骗
    • B、乙持气枪到黄某家附近把黄某射伤
    • C、丙偷开他人的摩托车撞伤与自己有过节的陈某后把摩托车放回原处
    • D、丁盗窃他人自行车,后又骑该自行车抢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

    B

    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

    C

    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

    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求占有人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以督促所有人谨慎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如承租人、保管人)。如果占有人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则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尽管孙某对自行车系赃物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但因为潘某系偷盗取得自行车的占有,而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孙某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

  • 第10题:

    单选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

    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

    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

    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黄某请李某执笔以黄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创作一本自传体小说。在小说写作过程中,黄某给李某提供了素材,在小说完成后,黄某向李某支付了5万元,但双方并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黄某享有

    B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李某享有

    C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黄某和李某共同享有

    D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由李某享有,黄某可以无偿使用


    正确答案: A
    解析: 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比较特殊,归该自传的主人公所有,A选择。
    《著作权纠纷解释》第14条: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2009年真题]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依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并非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对于占有脱离物,如遗失物或盗赃物,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D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题中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不适用善意取得,可以支持甲的请求。

  • 第13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某民事纠纷案件时,发现以下情形:

    (1)2005年4月1日,甲、乙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2年。2007年4月1日,租期届满,承租人乙继续使用自行车,但出租人甲未提出异议。

    (2)2008年4月1日,乙将该自行车作价100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乙于当日将自行车交给了丙,丙于当日付清了款项。2008年4月10日,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遭到丙的拒绝。

    (3)2008年4月20日,丙不慎将自行车遗失,被丁拾得。丁于2008年5月1日将该自行车作价80元直接卖给不知情的戊。2008年5月10日,丙知道该自行车在戊手中,要求戊返还。

    (4)丙从戊手中要回自行车后,2008年6月1日,丙骑该自行车上街购物,被小偷庚偷走。庚兴高采烈地推着自行车准备回家,在路上该自行车被张某抢走。

    要求: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2007年4月1日,租期届满后,出租人甲能否随时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丙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自行车?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庚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庚应当在何时之前提出请求?丙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①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受让人(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则丧失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②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由于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原权利人(甲)无权要求让与人(乙)返还原物,只能要求让与人(乙)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让与人(乙)返还不当得利。
    (3)丙有权要求戊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丁)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戊)请求返还原物。
    (4)①庚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有权占有,也适用于无权占有。②庚应当在2009年6月1日之前提出请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③丙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丙)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第14题:

    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
    B: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
    C: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求占有人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以督促所有人谨慎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如承租人、保管人)。如果占有人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则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尽管孙某对自行车系赃物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但因为潘某系偷盗取得自行车的占有,而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孙某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正确答案为C。

  • 第15题:

    2019年4月1日,甲将其自行车借给乙使用,期限3个月。4月10日,双方达成转让协议,乙以80元的价格买下该自行车,6月10日付款。4月20日,乙将该自行车以90元的价格转卖给丙,双方同时约定由乙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自4月1日起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B.乙自4月10日起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C.丙自4月20日起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丙自5月20日起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B: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4月10 日)发生变动效力;(2)选项CD: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4月20日)发生效力。

  • 第16题:

    何某、杨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后黄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甲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刘某,黄某书面通知何某和杨某征求意见。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B.由何某和杨某共同购买黄某的全部出资
    C.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无权转让给刘某
    D.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E.何某同意、杨某不同意,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所以选项C错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E错误。

  • 第17题:

    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楼老板知道该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 A、无效
    • B、有效
    • C、效力待定
    • D、得变更或撤销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白某于2010年8月9日向丁某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黄某作白某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黄某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黄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黄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白某的还款时间为2011年1月1日,黄某的保证期间至白某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B、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12年2月9日
    • C、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1年7月1日
    • D、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3年1月1日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下列行政案件中,不构成窝藏赃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

    • A、甲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让他把车藏匿在自家柴房里
    • B、乙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帮助他拆卸、组装改换门面
    • C、丙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帮他保管
    • D、丁明知黄某偷来的自行车而购买下来自用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 B、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 C、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 D、乙仍享有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 E、甲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理由支持请求的有(  )。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基本与市价无异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拾得遗失物与违法所得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在本题中,如果甲提出丙取得该自行车是通过拾得或盗窃方式取得的,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自行车买卖合同,但在张某交付自行车时,李某却下落不明,张某尝试了各种途径仍联系不到李某。无奈之下,张某将自行车向有关部门进行提存。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自提存之日起,张某的债务归于消灭

    B

    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李某所有

    C

    提存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李某承担

    D

    李某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领取自行车,该自行车归张某所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

    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

    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

    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B

    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C

    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D

    乙仍享有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E

    甲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丙为善意的受让人,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因此可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