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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题目
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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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同法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由此只有D选项可以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为应选项,ABC选项不当选。

  • 第2题:

    齐某、陆某、何某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齐某因车祸去世,齐某妻林某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林某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陆某、何某一致同意,林某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林某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林某退还齐某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林某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B
    解析: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 第3题:

    齐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继承齐某的遗产,法院 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 的?( )


    A.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B.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C.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避问题

    D.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____先决问题。先决问题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即主要问题)的处理所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其他问题。在本题中,张某与齐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是判定张某是否具有继承地位的前提,故属于先决问题。

  • 第4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侦查机关逮捕,李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李某的辩护人?
    A.李某的姐姐,某中院法官
    B.李某的好朋友,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C.李某的儿子,16岁,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
    D.李某的好朋友,某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沈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洪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洪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噪音导致邻居吴某经常失眠。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吴某有权要求洪某排除妨碍
    B.房屋此时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洪某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C.吴某可以基于相邻关系找沈某赔偿损失
    D.吴某请求排除妨碍受1年短期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本题中,洪某进行房屋施工对吴某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妨害,吴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由于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沈某,因此吴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洪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吴某也可以向洪某提出请求。所以选项A、B说法正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 第6题:

    齐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继承齐某的遗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进行审查。关于此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定性问题
    • B、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 C、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避问题
    • D、张某是否与生前的齐某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属于公共秩序保留问题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被告人宋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得齐律师担任辩护人,开庭以后,宋某对齐律师的庭上表现不满意,依照现行法律,宋某()
    A

    可以拒绝齐律师继续为其辩护

    B

    不得拒绝齐律师继续为其辩护

    C

    是否拒绝辩护,由双方协商决定

    D

    未经律师事务所同意,不得拒绝齐律师辩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

    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

    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

    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263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①不属于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的;②缺乏罪证的;③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④被告人死亡的;⑤被告人下落不明的;⑥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⑦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由此可知,本案符合自诉案件受案范围且不属于不予受理情形,B区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B项,《高法解释》第16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王某与本案利害关系,所以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项,王某并非B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因此在B区法院办案过程中不需要回避。
    D项,我国并无法官整体回避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只要求涉案有关人员依法回避。

  • 第10题:

    多选题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

    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

    C

    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

    D

    会见刘某不受监听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C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3、4、5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
    B项,《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申请变更监视居住的地点属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第11题:

    多选题
    洪某是某集体组织的社员,虽然有一个女儿,但其不愿意和女儿一起生活。因此,作为“五保户”由其所在的集体组织负责扶养。不过,洪某与集体组织并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洪某死亡时留有一些遗产,没有遗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则应收归国有

    B

    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C

    洪某的女儿有权依法继承遗产,但某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D

    无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洪某有法定继承人,并且洪某是某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其遗产不会收归国有。
    BCD三项,《继承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所有制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可见,当洪某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的,洪某女儿依照法定继承取得洪某财产,但须返还“五保费用”;若法定继承人未要求继承的,洪某遗产归村集体组织所有。

  • 第12题:

    单选题
    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

    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

    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

    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AD两项,一般情况下,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是齐某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洪某虽然是齐某的配偶,但齐某已经辞职,其身份已经不是法院工作人员,因此,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项,《高法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C项,《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12作为辩护人。

  • 第13题:

    洪某是某集体组织的社员,虽然有一个女儿,但其不愿意和女儿一起生活。因此,作为“五保户”由其所在的集体组织负责扶养。不过,洪某与集体组织并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洪某死亡时留有一些遗产,也没有遗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则应收归国有
    B.如果洪某的女儿放弃继承权,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C.洪某的女儿有权依法继承遗产,但某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D.无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某集体组织
    E.无论如何,洪某的遗产应归国家所有

    答案:B,C
    解析:
    《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洪某是某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在任何情况下,其遗产不可能归国家。《继承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所有制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由此可得,洪某生前没有遗嘱,如果其女儿又不要求继承的,洪某的遗产则应归某集体组织。即洪某的遗产归某集体组织所有的条件是:洪某的女儿不要求继承。如果其女儿要求继承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只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洪某从人贩子手中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妇女付某,付某不从,洪某将其锁在屋里3天3夜,第4天,洪某见付某已睡着,即进屋企图与付某发生性关系,付某因气力不支被洪某奸淫。洪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B:侮辱妇女罪
    C:非法拘禁罪
    D:强奸罪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拘禁并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本案中,甲等6人并未借警察名义诈骗,而是以其为手段,继而通过暴力手段勒索赎金。因此D选项不正确。虽然甲等6人绑架过程中伴随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绑架行为吸收拘禁行为,该行为按照绑架定性。因此A选项错误。至于C选项,甲等6人当场实施暴力威胁,而且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不是同一人,可见,甲等6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C选项错误。
    本案的情形属于捡回弃婴抚养后又卖给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又卖于他人的构成拐卖儿童罪,本案的情形可比照于此,甲捡回弃婴是合法行为,但此后以牟利为目的而出卖则是拐卖儿童行为。
    钱某有勒索他人财物的故意,使用了威胁的方法,构成《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李某与钱妻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通奸,不构成犯罪。钱某捏造罪名,意图使李某受到刑事追究,构成诬告陷害罪。抗税罪的构成必须有暴力行为,不符合本案情况,C不正确;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钱某不具有此身份,所以B不正确。
    依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中,洪某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因虐待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况。本案行为人一次性鞭打直至死亡,显然主观心态为故意而非过失,是故意杀人,B为正确答案。

  • 第15题: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答案:A
    解析:
    【考点】辩护制度【详解】根据《六机关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与洪某系同案犯。虽然因洪某在逃未能将其与鲁某同案处理,但是两人作为共同犯罪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性,沈律师仍不得担任洪某的辩护人。本题选A。

  • 第16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该车洪某借给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有关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答案:D
    解析:
    (1)转让协议达成时黄某已经占有该自行车,庞、黄之间基于简易交付转移自行车的所有权,即庞、黄之间协议生效时,黄某即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因此,选项AB错误。(2)黄、洪之间协议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约定生效时,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归洪某,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期间对该自行车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因此,选项C错误。(3)既然庞某已无自行车的所有权,其肯定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 第17题:

    被告人宋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得齐律师担任辩护人,开庭以后,宋某对齐律师的庭上表现不满意,依照现行法律,宋某()

    • A、可以拒绝齐律师继续为其辩护
    • B、不得拒绝齐律师继续为其辩护
    • C、是否拒绝辩护,由双方协商决定
    • D、未经律师事务所同意,不得拒绝齐律师辩护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邢某用3000元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卖的妇女洪某为妻,但洪某拒绝与他结婚。邢某在别人的帮助下,强行与洪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乡政府干部来解救洪某,邢某说“洪某是我花钱买来的,你们要带走,必须拿钱来。”然后拦在院子门口,直到公安人员赶来后才把洪某解救出去。邢其的行为构成()。

    • A、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 B、强奸罪
    • C、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罪
    • D、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 B、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 
    • C、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 
    • D、会见刘某不受监听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多选题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

    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 

    C

    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 

    D

    会见刘某不受监听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

    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

    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

    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

    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

    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沈某辩护人

    D

    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1名辩护人不得为2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2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洪某属于共同犯罪,但是洪某在逃,鲁某案件判决3年后洪某方归案,鲁某洪某之间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因此沈律师担任鲁某辩护人后不得再为洪某辩护。

  • 第23题:

    多选题
    童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童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西南地区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童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洪某替代跟团旅游。在旅游途中,甲公司不顾洪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矿物馆,该矿物馆所属观光汽车司机操作失误致汽车失灵,洪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即使甲公司不同意,童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洪某

    B

    洪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洪某有权请求某矿物馆承担赔偿责任

    D

    洪某有权请求汽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